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音速喷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2019-12-02 10:15:53 2844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将我企业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音速喷涂改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幸福路1000号,公司投资超音速喷涂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主要验收内容为:在一期项目(超音速喷粉项目)基础上,增加一套大气等离子喷涂系统,用于高温炉辊的制造和修复;原来一期的超音速喷枪与本次新增的大气等离子喷涂系统中的等离子喷枪交替使用,新增高温炉辊产能40只/年;故此次验收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基本依托前两期工程。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幸福路1000号,总共经历三期建设。2011年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项目(超音速喷粉项目),该项目2011年7月通过马鞍山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4年10月31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了环境保护验收(马环验(【2014】36号),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5年投资建设二期项目(设超音速热喷涂系统技术改造项目),2015年9月1日取得马鞍山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马环审【2015】56号),2017年9月30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了环境保护验收(马环验【2017】55号);本项目为第三期项目(超音速喷涂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于2018年12月10日取得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马慈环审【2018】26号)。
二、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音速喷涂改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幸福路1000号,公司投资超音速喷涂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主要验收内容为:在一期项目(超音速喷粉项目)基础上,增加一套大气等离子喷涂系统,用于高温炉辊的制造和修复;原来一期的超音速喷枪与本次新增的大气等离子喷涂系统中的等离子喷枪交替使用,新增高温炉辊产能40只/年;故此次验收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基本依托前两期工程。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幸福路1000号,总共经历三期建设。2011年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项目(超音速喷粉项目),该项目2011年7月通过马鞍山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4年10月31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了环境保护验收(马环验(【2014】36号),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5年投资建设二期项目(设超音速热喷涂系统技术改造项目),2015年9月1日取得马鞍山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马环审【2015】56号),2017年9月30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了环境保护验收(马环验【2017】55号);本项目为第三期项目(超音速喷涂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于2018年12月10日取得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马慈环审【2018】26号)。
二、建设内容
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名称 | 环评工程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喷涂车间 | 1层厂房,建筑面积864m2,高约10m。在原有超音速喷涂设备上扩展等离子喷涂工艺,喷砂系统和喷涂房依托现有一期工程,设备新增1把等离子喷枪、1套等离子气体中心,送粉器升级包、2只等离子送粉桶、1套等离子电源、1台冷水机,1条氢气管道。 | 1层厂房,建筑面积864m2,高约10m。在原有超音速喷涂设备上扩展等离子喷涂工艺,喷砂系统和喷涂房依托现有一期工程,设备新增1把等离子喷枪、1套等离子气体中心,送粉器升级包、2只等离子送粉桶、1套等离子电源、1台冷水机,1条氢气管道。 | 依托一期工程现有喷砂系统、喷涂房及控制房,与环评一致 |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在现有办公楼里办公。 | 在现有办公楼里办公。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给水系统 | 本项目不新增用水。 | 本项目不新增用水。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排水系统 | 采取雨污分流体制,本项目不新增污水。 | 采取雨污分流体制,本项目不新增污水。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消防系统 | 厂房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并按照要求配备灭火设施设备 | 厂房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并按照要求配备灭火设施设备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供电系统 | 项目用电引自市政电网 | 项目用电引自市政电网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储运工程 | 轧辊摆放区 | 位于车间内周转区,占地面积80m2 | 位于车间内周转区,占地面积80m2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物料贮存区 | 位于车间内周转区,占地面积约10m2 | 位于车间内周转区,占地面积约10m2 | |||
环保工程 | 废水处理 |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 本项目不新增工业及生活废水,现有项目喷涂生产线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噪声控制 | 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新建隔音房 | 部分新建,与环评一致 | ||
废气处理 |
喷砂粉尘 | 经脉冲反吹滤芯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脉冲反吹滤芯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于地面15m排气筒排放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喷涂粉尘 | 经脉冲反吹滤芯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脉冲反吹滤芯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于地面15m排气筒排放 | 依托现有,与环评一致 | ||
固体废物处理 | 一般固废暂存设施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等离子喷涂废料、废钢砂及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砂、喷涂废料和喷砂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与环评一致 |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和喷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① 喷砂粉尘经风机引入脉冲反吹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地面15m排气筒排放;
② 喷涂粉尘经风机引入脉冲反吹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地面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现有项目的喷涂线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新增的等离子喷涂系统等。设备噪声产生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等离子喷涂废料、废钢砂及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砂、喷涂废料、喷砂除尘器收尘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司目前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四、单位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
1、对所有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答复,并进行认真整改;
3、服从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紧急救援及培训活动。
五、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建设单位: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旻
联系电话:16605559738
董事长:夏会明
安徽马钢表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 上一条返回列表2019-12-02 10:15:53
- 下一条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新增天然气和柴油撬装加气加油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2019-12-02 10: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