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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钢渣综合利用处理项目控制效果评价

  2022-10-13 15:07:56  773
马鞍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鞍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创业园北区12号 联系人 孙志超
项目名称 马鞍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钢渣综合利用处理项目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马鞍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06-30,注册地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创业园北区12号,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陈家文、陈颖、孙艳、计利、管丽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陈家文、管丽,2022.3.1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孙志超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陈颖、计利,2022.3.21-3.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孙志超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陈颖,2022.3.29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其他粉尘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粉尘(其他粉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粉尘的浓度符合工作场所粉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GBZ2.1-2019规定的接触限值的要求和最大超限倍数的要求。
2、噪声:经现场检测,炉渣处理车间的铲车上料工、成品炉渣车间的压泥系统工和铲车工、免烧砖制造车间的码砖工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40小时等效声级的要求。其他各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超过40小时等效声级。
超标原因分析:由于炉渣处理车间的炉渣处理系统主要组成结构主要是皮带运输机、破碎机、跳汰机、磁选机、摇床机、分选机等组成,再加上各自产生噪声的累加作用,导致整个炉渣分拣系统环境有比较高的噪声强度,导致参与整个炉渣处理系统的分拣工、破碎系统工、机械操作平台工、骨料分拣工、行车抓骨料工、物料搬运工和摇床分拣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超过85dB(A)。免烧砖制造系统在进行免烧砖压制成型期间会产生较大的噪声,且高噪声每次连续时间约2秒,属于非稳态噪声。免烧砖操作工和叉车工作业范围均靠近免烧砖制造系统,导致免烧砖操作工和叉车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标。
 
建议 (1)进一步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如个人信息卡、“一人一档”)。
(2)建设单位应每年制订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列出各项职业卫生经费的预算,包含员工每年的体检费、职业卫生工作教育培训费、卫生防护设施及维护费、职工上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培训费、工伤保险费等方面的专项投资,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建设单位未对离岗的人员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议建设单位对离岗人员及时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之后三个月内离职的人员,期间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作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建设单位炉渣处理系统和免烧砖制造系统,产生较大的噪声,导致现场作业人员,大部分岗位的噪声强度较高,由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和生产设备,无法对现场的噪声强度进行降低,建议建设单位可以减少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以及正确佩戴符合相对应防噪强度的护耳器,来减少人员接触高噪声的时间,达到有效的防噪控制。
(5)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记录。
(6)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运行当中,应根据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接触粉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的工人必须做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建设项目各岗位所需进行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范围见11-1,每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危害作业对应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参照GBZ188-2014执行。
(7)定期每三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生产现场所有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通过公告栏向职工公布,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报告各单位主管,并提出治理措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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