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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工校政〔2023〕89号 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的通知

  2023-10-10 23:14:44    
各院(部)、部门:
现将《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
 
 
皖江工学院
2023年10月8日
 
皖江工学院院务部                    2023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
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营造重视教学、关心教学、支持和服务教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教学情况、发现教学问题、总结教学经验,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教务部、学工部、评建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二、听课范围
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
三、听课数量
1.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中思政课不少于1课时。
2.教务部、学工部、评建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
3.各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重点听新教师上课。
4.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课时。
5.教学督导听课次数按照督导工作条例执行。
四、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干扰课堂正常教学秩序,应详实填写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本)(见附件)。
2.听课人员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教学环境、教风、学风等方面问题的应及时与有关 部门、院(部)沟通,并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
3.学校、院(部)应不定期召开听课情况反馈会。
五、组织管理
评建办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各级领导、教师执行听课制度,提供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本)。
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本)作为教学文件由评建办和各院(部)分别保管。其中,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督导的听课记录由评建办保管,各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听课记录由各院(部)保管。
 听课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纳入个人的年终考核范围,年终予以公布。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教务部和评建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皖工校政〔2019〕340号)同时废止。
附件
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
时间 第    周  周   第        节       上课
教室
 
专业
年级
  课程
名称
  任课
教师
 
序号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备注
1 仪容仪表得体,衣着整齐、举止大方。 5分    
2 课堂教学体现立德树人思想。 5分    
3 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档案齐全,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10分    
4 教学内容丰富,重点、难点突出。 10分    
5 将实际问题、学科前沿、工程实践等融入课堂
(新上课教师不扣分)。
5分    
6 讲解深入浅出,语言表达清晰,教学进程合理,不照本宣科。 15分    
7 教学特色鲜明,采用研究性、探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10分    
8 板书规范,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课件质量高。 10分    
9 学生认真听讲,师生积极互动,气氛活跃有序。 10分    
10 课堂管理严格,能及时制止各种影响课堂纪律行为。 10分    
11 有课堂总结,合理布置课外学习任务,引导学生课后自主学习,并能及时反馈学生学习需求。 10分    
总得分  
教学设施情况  








 
听课签名:   日期:        
 
 

皖工校政〔2023〕89号 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的通知

  2023-10-10 23:14:44
各院(部)、部门:
现将《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
 
 
皖江工学院
2023年10月8日
 
皖江工学院院务部                    2023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
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营造重视教学、关心教学、支持和服务教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教学情况、发现教学问题、总结教学经验,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教务部、学工部、评建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二、听课范围
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
三、听课数量
1.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中思政课不少于1课时。
2.教务部、学工部、评建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
3.各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重点听新教师上课。
4.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课时。
5.教学督导听课次数按照督导工作条例执行。
四、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干扰课堂正常教学秩序,应详实填写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本)(见附件)。
2.听课人员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教学环境、教风、学风等方面问题的应及时与有关 部门、院(部)沟通,并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
3.学校、院(部)应不定期召开听课情况反馈会。
五、组织管理
评建办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各级领导、教师执行听课制度,提供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本)。
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本)作为教学文件由评建办和各院(部)分别保管。其中,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督导的听课记录由评建办保管,各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听课记录由各院(部)保管。
 听课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纳入个人的年终考核范围,年终予以公布。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教务部和评建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皖江工学院听课制度》(皖工校政〔2019〕340号)同时废止。
附件
皖江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
时间 第    周  周   第        节       上课
教室
 
专业
年级
  课程
名称
  任课
教师
 
序号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备注
1 仪容仪表得体,衣着整齐、举止大方。 5分    
2 课堂教学体现立德树人思想。 5分    
3 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档案齐全,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10分    
4 教学内容丰富,重点、难点突出。 10分    
5 将实际问题、学科前沿、工程实践等融入课堂
(新上课教师不扣分)。
5分    
6 讲解深入浅出,语言表达清晰,教学进程合理,不照本宣科。 15分    
7 教学特色鲜明,采用研究性、探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10分    
8 板书规范,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课件质量高。 10分    
9 学生认真听讲,师生积极互动,气氛活跃有序。 10分    
10 课堂管理严格,能及时制止各种影响课堂纪律行为。 10分    
11 有课堂总结,合理布置课外学习任务,引导学生课后自主学习,并能及时反馈学生学习需求。 10分    
总得分  
教学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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