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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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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教研室工作规范管理办法

  2024-06-30 17:35:42  0

  教研室是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群)设置建立的,直接承担组织教学、教科研、师资培养、学科专业与课程建设、学生教育及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为规范我校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一、教研室工作任务

  (一) 业务学习与教风建设

  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有关理论与政策,积极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引导教师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为促进专业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交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教师要言传身教,以教风促学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 教学工作

  1、参与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或修订相关课程教学大纲。

  2、安排落实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规范管理各教学环节,包括排课、备课、授课、实践、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考核等。

  3、加强教材建设。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发挥教研室优势,自编特色教材。对选用的教材,要认真组织论证,并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组织编写参考资料或补充讲义。

  4、注重加强与业界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育人,促进校企、校地深度融合,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

  5、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

  6、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教学改革,组织教师积极参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及建设。

  7、参与实验室建设。

  8、加强与外聘教师的沟通和联系,安排新教师一对一跟进外聘教师。

  9、教研室每月至少交1份新闻稿至部门,部门仅对接教研室主任,不对接个人提交新闻稿,新闻稿须包括新闻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每篇新闻字数不少于500字,并且在底部有编辑姓名。每篇新闻附上至少3张高清新闻照片,像素不低于1200*800。

  (三) 科学研究工作

  1、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并根据教学任务的特点,处理好教学、教研与科研的关系。

  2、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交流科研工作的动态和经验,促进教师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并为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学术讲座。

  3、激励和发挥教研室学科能力,加强团队建设,以教研室为团队参与科研项目申报与建设,注重吸收学生参与学术研究活动。

  (四)师资培养工作

  1、根据学校和基础教学部师资培养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教研室师资的引进、培养规划。

  2、负责对新教师进行教学规程和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对新任教师开展帮助指导性听课活动,提高其授课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

  3、规划组织教研室教师参加学术讲座、培训、竞赛等活动。

  二、 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 教研活动

  1、每2周应围绕当前主要工作任务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做好研讨活动记录(教师签到、拍照、会议记录、新闻稿等)。

  2、教研室应及时传达并落实学校和基础教学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并处理教研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每位教师听本教研室其他教师授课不少于2节课;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听本教研室任课教师4节课;听课后,要精心组织课程评议和交流活动。

  (二) 计划和总结汇报

  学期初,教研室要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教研室要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分析、总结学期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教研室主任应定期向所属基础教学部领导汇报本教研室工作情况,并接受所属基础教学部及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三) 教学检查

  教研室每学期期初、期中都应按照学校和基础教学部要求,全面组织教学检查并做好记录。期初重点检查开课情况,期中重点检查教与学情况,期末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情况。

  (四)教研室考核

  1、部门对所属教研室进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教研室所有教师年终奖挂钩。

  三、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基础教学部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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