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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祥源机械厂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2018-04-02 09:50:24  226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鞍山祥源机械厂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邢显龙
项目名称 马鞍山祥源机械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用人单位占地10000多平米,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 现有员工21名,拥有车、铣、磨、刨、拉、冲压、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钻床等设备及各类检测设备。 目前用人单位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工程机械破碎锤配件系列及工业电器机械零部件产品系列,用人单位人员长期从事机械制造,经验丰富、技术精良,破碎锤配件活塞,钎杆,前后套为主导产品,同时包括破碎锤活塞、破碎锤配件 破碎锤钎杆厂家、液压破碎锤配件等,多年以来,用人单位产品质量稳定、服务良好,一直是高、中、低压电器用人单位多年的主要供应商。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段智文、汤雅超、胡昌兵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段智文,2017.08.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邢显龙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段智文、汤雅超、胡昌兵2017.09.13-15,2018.03.08-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邢显龙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张小勇、陈颖,2018.03.10-03.12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粉尘、苯、甲苯、二甲苯、高温、甲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 粉尘:生产车间锯切(下料)工、车床工、磨床工、打磨工、抛丸工、小抛丸工接触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但打磨接触的粉尘浓度几乎接近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属于接触粉尘;检测结果评价:生产车间主要以精加工为主,且基本上都会用到乳化液,更加降低粉尘的浓度,且作业场所比较空旷,有利于粉尘的扩散。
  2. 噪声:经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生产车间锯床工、铣床工、磨床工、抛丸工喷涂工、热处理工接触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标准的要求;生产车间打磨工、车床工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强度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打磨工接触噪声超标,因为砂轮打磨过程中产生噪声较大,且接触时间为七小时,造成噪声强度的累加导致噪声超标;小抛丸工接触噪声超标,主要是采用手工抛丸,人离机器比较近,抛丸机本身也会产生噪声,且每天平均抛丸时间为六小时,接触的时间也比较长,导致噪声强度的超标;车床工接触噪声超标,首先平均每天接触时间为七小时,车床在加工产品时,刀具在产品上切削是就会产生噪声。
  1. 照度:北车间焊接工照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Z/T 50034-2004),生产车间锯切工、车床工、铣床工、磨床工、打磨工等照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Z/T 50034-2004)。
  2. 苯、甲苯、二甲苯:生产车间喷涂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 甲醇:生产车间热处理工接触的甲醇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 高温:生产车间热处理工接触的高温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通过综合考虑马鞍山祥源机械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和潜在危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与超标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水平[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2017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和职业病发病情况等因素,马鞍山祥源机械厂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分值为84.5分(A=12,B=37.5,C=0,D=0,E=20,F=15),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整改性建议:(1)对设置不合理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重新张贴,并补充数量不足的警示标识。采用符合的防护用品替换掉不符合的防护用品。
(2)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按照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定期安排职业健康检查。
(3)对接触甲醇和苯、甲苯、二甲苯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生产厂区内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有毒的操作位与无毒的操作位分开、高毒的操作位与低毒的操作位分开。
持续改进性建议:1、用人单位要为应聘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为在职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每年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为离岗人员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次现状评价结果应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将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3、热处理工作业时会接触高温、甲醇;喷涂工作业时会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督职工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有效的加强通风改进职工岗位工作环境。
4、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检修及维护,确保防护效果,并将检查、检修及维护记录存档。
5.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已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将其纳入用人单位常规管理活动内容,以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该《现评报告》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及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评价机构资质有效。该《现评报告》对现有生产运行情况概述较全面,说明了用人单位的特征,对各生产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检测和评价,对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调查和分析。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时间调查并进一步核算检测结果。
3、完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调查和评价。
4、按照与会专家指出的其他建议和意见,修改完善《现状评价报告》。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认为该《现状评价报告》通过评审,用人单位必须要求评价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及会中提出的其他意见对《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报告。用人单位应形成“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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