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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2022-12-23 15:18:09  779
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护河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何伟
项目名称 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9-02,注册地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护河镇工业集中区围乌路8号,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朱文武、陈燮、陈家文、陈颖、孙艳、计利、管丽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陈家文、管丽,2022.9.0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何伟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朱文武、陈燮,2022.9.14-9.1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何伟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计利,2022.9.16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矽尘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游离二氧化硅: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采样点的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0%,属于矽尘。
2、粉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矽尘(总尘和呼尘)均符合作业场空气矽尘(总尘和呼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3、噪声: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的噪声噪声均符合40h等效声级的要求。
建议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第十九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主要是针对粉尘和噪声,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车间的日常监测工作,并对防护设施的性能进行定期检测。
2、应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并留有相关记录。
3、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维护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给职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型号等参数,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还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有资质的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的对该防护用品的检验结果。应根据工人工作量按需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按实际需要进行更换,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监督操作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用人单位应对《高温中暑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总结和记录。
6、根据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完善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7、用人单位未与附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建议用人单位与就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并确定医院是否满足高温中暑救治能力。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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