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昱工耐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2022-11-03 11:02:53 766
安徽昱工耐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安徽昱工耐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镇工业集中区 | 联系人 | 陈剑波 |
项目名称 | 安徽昱工耐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安徽昱工耐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10日,注册地位于当涂县石桥镇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为查德祥。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零部件热处理,工矿机械配件加工、销售,汽车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 陈家文、葛文生、管丽、孙艳 |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葛文生、孙艳,2022.7.2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剑波 |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 陈家文、管丽,2022.7.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剑波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周云飞,2022.8.15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铬及其化合物、矽尘、木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游离二氧化硅: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采样点的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不属于矽尘。 2、粉尘(总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粉尘(总尘)均符合作业场空气粉尘(总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3、锰及其化合物:经现场采样和检测,电焊工接触的锰及其化合物不符合作业场空气粉尘(总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超标原因:电焊工作业时未使用焊烟净化器将焊接时产生的烟尘和有毒物质进行收集,大量聚集在操作位附近。 4、紫外辐射:经现场检测,电焊工罩内接触紫外辐射强度小于标准值,符合要求。 5、噪声:经现场检测,南车间和北车间的打磨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作业场所噪声40h等效声级dB(A)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余的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作业场所噪声40h等效声级dB(A)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打磨时是用砂轮机进行打磨,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导致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标准。 |
||
建议 | 1、公司现场打磨工接触噪声超标,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定期体检,适当调整岗位。公司应加强对职工的个体保护工作,落实对员工进行的岗前及岗中培训,使工人了解个人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现场巡查力度,严禁无防护作业。 2、公司现场高温超标,应做好防署降温措施,可以增加轮班次数,减少接触时间。公司应加强对正常职工的个体保护工作,落实对员工进行的岗前及岗中培训,使工人了解个人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现汤巡查力度,严禁无防护作业。 3、建议公司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对员工进行岗前及岗中培训,使工人了解个人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做好个体防护:企业管理人员监督落实好工人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更换,保证其防护效果,并监得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4、建议公司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的要求,对劳动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5、公司应加强现场管理,保持作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作业现场禁止饮食和抽烟,勤洗手,个人防护用品禁止任意摆放,防止因作业现场污染而造成的职业卫生危害。 6、公司涉及外包作业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签订业务外委、外包合同时,应要求承揽单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并且明确双方在劳动者培训教育、劳保用品发放、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职业卫生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7、公司涉及为劳务派遣时,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
||
备注 |
- 上一条安徽昱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2022-11-03 11:02:53
- 下一条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2022-11-03 11: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