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2023-11-12 10:45:30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艺术设计系学院毕业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现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定
1.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的教学过程管理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原则上同一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与毕业实习指导老师为同一老师。指导老师负责该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全过程的指导与监控。
2. 毕业实习单位应与本专业相关。毕业实习过程需指导老师全程监管并保存指导实习过程的痕迹,在本市及周边单位实习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到实习单位探访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单位较远的学生,可适当用网络视频的方式监管实习,以保证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3.各专业必须在第六学期毕业实习前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宣讲会。学生院必须在第六学期第15周确定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与学生见面沟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与安排,最终由指导老师下发任务书。
4.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各专业的时间安排开始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方式为:企业(校外单位)实习和校内实习(由指导老师布置实习任务)。校外毕业实习单位有由学院推荐和学生本人自行联系两种方式。
毕业实习的学生要求填写并提交《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实习单位接收函》《学生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鉴定表》《学生实习报告》,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校外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并签字盖章提交学院备案。
5.要高度重视学生毕业实习的安全管理。所有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于在校外实习的所有学生都要进行交通、生活方面的安全教育,进行防伤害、防被骗的安全教育。对于老师推荐的实习单位,老师要保证亲自去过,进行过现场考察,熟悉实习环境和安全情况,确保实习安全。
二、实习教学组织管理
1.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应严格保证学生的实习时间,不得以各种理由缩减或变相减少学生的现场实习时间。
3.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与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
4.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全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和有关问题,负责督促、组织检查和审阅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及时向学校、学院反馈实习情况、通报有关信息。实习结束应及时组织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三、实习纪律与成绩考核
1.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皖江工学院学生实习守则》。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请病、事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提出,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未经准假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
3.实习考核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态度与表现等。
4.凡请假或缺席实习达到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实习报告与个人实习总结有严重错误或有抄袭行为、实习未能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5.指导教师在实行指导过程中有义务督促学生尽早就业。
一、管理规定
1.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的教学过程管理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原则上同一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与毕业实习指导老师为同一老师。指导老师负责该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全过程的指导与监控。
2. 毕业实习单位应与本专业相关。毕业实习过程需指导老师全程监管并保存指导实习过程的痕迹,在本市及周边单位实习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到实习单位探访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单位较远的学生,可适当用网络视频的方式监管实习,以保证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3.各专业必须在第六学期毕业实习前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宣讲会。学生院必须在第六学期第15周确定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与学生见面沟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与安排,最终由指导老师下发任务书。
4.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各专业的时间安排开始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方式为:企业(校外单位)实习和校内实习(由指导老师布置实习任务)。校外毕业实习单位有由学院推荐和学生本人自行联系两种方式。
毕业实习的学生要求填写并提交《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实习单位接收函》《学生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鉴定表》《学生实习报告》,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校外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并签字盖章提交学院备案。
5.要高度重视学生毕业实习的安全管理。所有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于在校外实习的所有学生都要进行交通、生活方面的安全教育,进行防伤害、防被骗的安全教育。对于老师推荐的实习单位,老师要保证亲自去过,进行过现场考察,熟悉实习环境和安全情况,确保实习安全。
二、实习教学组织管理
1.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应严格保证学生的实习时间,不得以各种理由缩减或变相减少学生的现场实习时间。
3.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与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
4.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全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和有关问题,负责督促、组织检查和审阅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及时向学校、学院反馈实习情况、通报有关信息。实习结束应及时组织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三、实习纪律与成绩考核
1.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皖江工学院学生实习守则》。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请病、事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提出,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未经准假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
3.实习考核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态度与表现等。
4.凡请假或缺席实习达到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实习报告与个人实习总结有严重错误或有抄袭行为、实习未能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5.指导教师在实行指导过程中有义务督促学生尽早就业。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12日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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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2023-11-12 10:45:30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艺术设计系学院毕业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现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定
1.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的教学过程管理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原则上同一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与毕业实习指导老师为同一老师。指导老师负责该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全过程的指导与监控。
2. 毕业实习单位应与本专业相关。毕业实习过程需指导老师全程监管并保存指导实习过程的痕迹,在本市及周边单位实习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到实习单位探访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单位较远的学生,可适当用网络视频的方式监管实习,以保证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3.各专业必须在第六学期毕业实习前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宣讲会。学生院必须在第六学期第15周确定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与学生见面沟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与安排,最终由指导老师下发任务书。
4.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各专业的时间安排开始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方式为:企业(校外单位)实习和校内实习(由指导老师布置实习任务)。校外毕业实习单位有由学院推荐和学生本人自行联系两种方式。
毕业实习的学生要求填写并提交《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实习单位接收函》《学生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鉴定表》《学生实习报告》,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校外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并签字盖章提交学院备案。
5.要高度重视学生毕业实习的安全管理。所有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于在校外实习的所有学生都要进行交通、生活方面的安全教育,进行防伤害、防被骗的安全教育。对于老师推荐的实习单位,老师要保证亲自去过,进行过现场考察,熟悉实习环境和安全情况,确保实习安全。
二、实习教学组织管理
1.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应严格保证学生的实习时间,不得以各种理由缩减或变相减少学生的现场实习时间。
3.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与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
4.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全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和有关问题,负责督促、组织检查和审阅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及时向学校、学院反馈实习情况、通报有关信息。实习结束应及时组织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三、实习纪律与成绩考核
1.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皖江工学院学生实习守则》。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请病、事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提出,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未经准假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
3.实习考核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态度与表现等。
4.凡请假或缺席实习达到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实习报告与个人实习总结有严重错误或有抄袭行为、实习未能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5.指导教师在实行指导过程中有义务督促学生尽早就业。
一、管理规定
1.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的教学过程管理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原则上同一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与毕业实习指导老师为同一老师。指导老师负责该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全过程的指导与监控。
2. 毕业实习单位应与本专业相关。毕业实习过程需指导老师全程监管并保存指导实习过程的痕迹,在本市及周边单位实习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到实习单位探访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单位较远的学生,可适当用网络视频的方式监管实习,以保证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3.各专业必须在第六学期毕业实习前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宣讲会。学生院必须在第六学期第15周确定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与学生见面沟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与安排,最终由指导老师下发任务书。
4.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各专业的时间安排开始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方式为:企业(校外单位)实习和校内实习(由指导老师布置实习任务)。校外毕业实习单位有由学院推荐和学生本人自行联系两种方式。
毕业实习的学生要求填写并提交《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实习单位接收函》《学生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鉴定表》《学生实习报告》,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校外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并签字盖章提交学院备案。
5.要高度重视学生毕业实习的安全管理。所有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于在校外实习的所有学生都要进行交通、生活方面的安全教育,进行防伤害、防被骗的安全教育。对于老师推荐的实习单位,老师要保证亲自去过,进行过现场考察,熟悉实习环境和安全情况,确保实习安全。
二、实习教学组织管理
1.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应严格保证学生的实习时间,不得以各种理由缩减或变相减少学生的现场实习时间。
3.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与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
4.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全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和有关问题,负责督促、组织检查和审阅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及时向学校、学院反馈实习情况、通报有关信息。实习结束应及时组织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三、实习纪律与成绩考核
1.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皖江工学院学生实习守则》。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请病、事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提出,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未经准假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
3.实习考核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态度与表现等。
4.凡请假或缺席实习达到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实习报告与个人实习总结有严重错误或有抄袭行为、实习未能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5.指导教师在实行指导过程中有义务督促学生尽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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