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5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充分就业,现就做好我院2015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是指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有关规定,经学院认定的2015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经学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后,截至4月5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严格遵循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申请。4月5日—4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自愿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审核后返还),一寸、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就业创业证》(见附件2)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二)各系提交材料。4月21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空白就业协议书、承诺书、一寸和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见附件3)。其中附件3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同时各系签署系部初审意见。
(三)学校初审办证。4月22日—4月25日,学校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
(四)上报审核。4月28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马鞍山市人社部门,由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五)拨付资金。马鞍山市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拨付方式,5月30日前将求职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关注并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不仅是家庭、政府关切的问题,也是学校高度重视的问题,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资金援助,是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困难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对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系要根据2015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名单,通过QQ、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将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和意义以及具体补贴申请和《就业创业证》申请发放工作要宣传到每一位符合认定条件的毕业生,对暂时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要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他们,使困难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以积极的心态把握就业机会,主动就业。
(三)严明纪律规定。各系要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对照贫困生库信息,把好审核关。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杜绝任何弄虚作假和循私舞弊行为,发现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将立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 康
联系电话:0555-5222060
电子邮箱:97526445@qq.com
附件:1、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3、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2015年4月7日
-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015-05-01 15: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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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5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充分就业,现就做好我院2015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是指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有关规定,经学院认定的2015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经学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后,截至4月5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严格遵循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申请。4月5日—4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自愿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审核后返还),一寸、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就业创业证》(见附件2)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二)各系提交材料。4月21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空白就业协议书、承诺书、一寸和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见附件3)。其中附件3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同时各系签署系部初审意见。
(三)学校初审办证。4月22日—4月25日,学校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
(四)上报审核。4月28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马鞍山市人社部门,由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五)拨付资金。马鞍山市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拨付方式,5月30日前将求职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关注并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不仅是家庭、政府关切的问题,也是学校高度重视的问题,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资金援助,是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困难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对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系要根据2015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名单,通过QQ、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将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和意义以及具体补贴申请和《就业创业证》申请发放工作要宣传到每一位符合认定条件的毕业生,对暂时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要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他们,使困难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以积极的心态把握就业机会,主动就业。
(三)严明纪律规定。各系要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对照贫困生库信息,把好审核关。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杜绝任何弄虚作假和循私舞弊行为,发现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将立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 康
联系电话:0555-5222060
电子邮箱:97526445@qq.com
附件:1、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3、安徽省2015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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