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工办〔2024〕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归档的通知
2024-03-26 11:19:46
为规范档案归档流程,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方便各院(部)、部门2023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开展,现将归档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时间
2024年4月3日前
二、归档要求
1.本次档案归档仅针对于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2023年度的发文。
2.所归档文件需有电子归档目录,归档目录样式见《文件归档目录》(附件1)。
3.各职能部门所归档纸质档案文件:原件+稿签,另存文档单页一份。
4.二级学院所归档纸质档案文件:原件+稿签,需装于档案盒内,在盒上标注各院名称。
另请各单位确定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并将《档案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4月3日前报送至院务部档案室。
咨询电话:5222171苏老师。
附件:1.文件归档目录
2.档案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皖江工学院
2024年3月25日
-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 过程管理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024-03-26 11:19:46
- 下一条皖工教〔2024〕5号 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 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2024-03-26 11:19:46
皖工办〔2024〕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归档的通知
2024-03-26 11:19:46
为规范档案归档流程,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方便各院(部)、部门2023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开展,现将归档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时间
2024年4月3日前
二、归档要求
1.本次档案归档仅针对于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2023年度的发文。
2.所归档文件需有电子归档目录,归档目录样式见《文件归档目录》(附件1)。
3.各职能部门所归档纸质档案文件:原件+稿签,另存文档单页一份。
4.二级学院所归档纸质档案文件:原件+稿签,需装于档案盒内,在盒上标注各院名称。
另请各单位确定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并将《档案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4月3日前报送至院务部档案室。
咨询电话:5222171苏老师。
附件:1.文件归档目录
2.档案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皖江工学院
2024年3月25日
-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 过程管理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024-03-26 11:19:46
- 下一条皖工教〔2024〕5号 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 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2024-03-26 11: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