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工学院关于要求教职员工全员返校到岗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为了更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春季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两不误”,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精神,结合第一批返校到岗人员工作情况和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6日起,要求全校符合返校到岗条件的教职员工全员返校到岗,恢复正常工作状态。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返校到岗情况分类
根据当前教职员工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返校隔离、正常返校四大类。
1.第一类:暂不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曾经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近14天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
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员工;
(3)近14 天有武汉旅居史教职员工;或有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美国、瑞士、英国、荷兰、瑞典、挪威、丹麦、奥地利、比利时、伊朗、韩国等高风险国家旅居史的教职员工。
2.第二类:暂缓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近14天有发热(腋温≥37.3℃、额温≥36.8℃)、
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2)近14天有非武汉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员工。
(3)对暂缓返校的教职员工,各单位要及时与其本人联系,做好沟通联络,待条件符合方可返校。
3.第三类:返校隔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返校隔离。
(1)返校途中乘坐过疫情防控寻人车(班)次,且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2)返校途中或返校后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等,特别是体温≥37.3℃(除额温或耳温测量外,还需用医用体温计进行专业检测),未能排除诊断但目前无需住院治疗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4.第四类:正常返校
除上述三类情况外,其余教职员工需2020年5月6日返校到岗,含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返校学生的授课教师及其他外聘人员,工作时间为:8:00-11:20,14:00-17:20。
经审核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由各单位通知到个人,并以收到反馈的确认信息为准。各单位要提前收集返校教职员工的返校行程,多方式、多途径向教职员工推送返程途中安全防护提醒信息。
二、安康码每日健康打卡
教职员工返校后提交书面《教职员工承诺书》(附件1),由单位汇总集中报人力资源部。坚持每日体温自我检测并打卡。
三、返校后食宿、通行安排
1.食宿安排
凡在马或校内无住房(宿舍)的教职员工,返校后统一安排住宿。霍里山校区在文海宾馆就餐,郑蒲港校区二食堂。食宿名单由各单位统计,霍里山校区报至文海宾馆钱龙处,郑蒲港校区报至办公室王思奇处。
2.通勤车安排
通勤车每周一南京→马鞍山,每周五马鞍山→南京,行车路线不变,如遇特殊情况临时用车,各单位自行按规定申请。各单位统计需乘坐通勤车人员数量和名单报驾驶班,根据统计结果安排通勤车。乘车时需要佩戴口罩并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扫码,体温异常者和安康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者不得乘坐;上车后分散就座,乘车期间尽量减少近距离交流。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员工返校摸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全员日报制度且日报表(附件2)上传QQ群:964521418;2020年5月4日12:00前报返校教职员工到岗摸底情况,2020年5月6日上午9:00前报实际到岗情况,均填报《简明表》(附件3)至人力资源部邮箱:hhwtrlb@163.com。
2.返程途中,教职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尽量乘坐私家车;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与所在单位负责人联系,报告情况并及时就医。
3.教职员工上下班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主动开窗透气,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
4.后勤保障部门要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倡教职员工分餐制,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员工建议自带餐具,分散就餐。
5.教职员工应严格配合所在单位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健康状况排查与体温检测,不得隐瞒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6.在疫情防控解除之前,原则上不鼓励、不支持教职员工赴市外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省内外出差的,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出行规定,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
7.校办企业、后勤集团返校人员参照执行。
8.各单位做好考勤,单位负责人为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结果按规定时间报人力资源部。
9.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学校将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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