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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关于新教师试讲相关管理办法

  2024-06-30 16:42:17  0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最基本形式,是体现教师教学水平的最基本途径。新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生力军,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希望所在。为了激励广大新教师积极投入教学,不断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部门每年举办一次新教师试讲活动。

  一、试讲评课小组人员

  成立新教师试讲管理领导小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主任助理任副组长。活动由书记、主任、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及有关同行专家组成。

  二、试讲范围

  部门校龄3年及以下的新教师。

  新教师是指通过公开招聘到我部工作三年内(含三年)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和从非教师岗位上转入教师岗位三年内(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试讲组织

  1.符合条件的教师全部参加。

  2.试讲采用公开讲课的办法,参赛教师讲课20分钟,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自选,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3.试讲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

  四、试讲评价标准

  1.坚持党性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选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体现问题导向;学理性强,有新观点;

  2.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充实、信息量大;

  3.思政元素融入恰当;

  3.语言表达准确、流畅;教学组织得当、内容与形式结合得好;课件制作精美;

  4.教风严谨、仪表端庄。

  五、新课试讲的基本过程及流程

  1.每学期开学前会发通知组织教师集体试讲。由教学秘书通知新教师试讲管理领导小组、安排课室、通知试讲老师等工作。

  2.新课试讲。试讲一般采取公开讲课的方式,时间一般在20分钟内,部门组织新教师试讲管理领导小组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3.集体评课。试讲结束后,评课人员进行评课。各评课人打出分数,给出评课意见。

  4.评课结果反馈。试讲人不参加评课。教学秘书负责将评课意见和结果反馈给试讲者,对于评分较低的老师会组织培训,磨课。

  六、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基础教学部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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