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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2019-09-27 18:33:30  2764

  为更好地落实国际合作招生的计划和规范国际教育学院学籍管理流程,从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特补充如下规定:

  1、转专业管理:

  1)国际教育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代码实行单列,学生录取流程单独进行,原则上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学习。

  2)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由我院统一管理,包括国内学习及国外学习期间,转换学习方式的学生学籍管理也属我院管理。

  3)欲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6月25日前提出申请,经审查、考核、面试及公示,准予转专业之后,方可到新的专业(合作项目),插班上课。

  4)申请不出国的学生,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学生转入“4+1”班级:

  a.学生在进入国际教育学院学习期满一年后,可申请转入“4+1”班,需按学院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完成。

  b.学生因故,完成合作项目国内段学习后,放弃出国留学的,需在出国前一学期提出申请,按国际教育学院相关规定,经过批准后,可转入同年级“4+1”班级继续学习。

  c.在转入“4+1”班级后,仍需按国际教育学院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学分,并按照《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及国际教育学院学位授予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可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②2年或3年后申请不出国的学生,后2年或1年借读在普通班或继续在国教院学习,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按照《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及国际教育学院学位授予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可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5)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或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在已成功申请外方合作学校名额,并签订留学协议后,不得更改留学意向,如出现擅自决定导致学生个人在校学习期间任何问题,责任自负。国际教育学院保留相关事务处理权。

  2、语言课成绩对接:

  学生转入“4+1”班级继续学习后,语言课成绩对接如下:

  A)外语为英语的,须雅思考取5.5分及以上,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B)外语为日语的,须通过日语三级考试,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C)外语为韩语的,须通过韩语三级考试,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不及格、补考、重修:

  1)学生考试不及格,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按期参加补考、重修,逾期不补。详情参阅学生手册及国际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2)学生在考试期间出现违纪行为,不得补考,第二年可参加重修。

  3)学生在出国前如有课程不及格,须签署重修协议,在完成外国合作项目学习后,返校参加重修。重修有效期限为入学时间起6年内,逾期不补。

  4)学生如在国内一学年学习阶段不及格科目经补考、重修后,仍超过两门课程的,予以降一级处理。

  4、学分转移:

  1)学生在完成国内学习后,转入外方合作学校学习,因双方学分制度差异,学分需按双方协议规定转换学分。

  2)学生须按留学协议上的要求,积极完成双方学校的学分转换。

  3)学生须修满双方培养方案内所要求学分方能毕业。

  5、学位授予:

  1)按照《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的要求,均可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2)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雅思达到5.5或日语水平考试达到3级或韩语水平考试达到3级;

  ②参加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与院内雅思(外语)课程(四学期)成绩之和达646分;

  ③在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1-3等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创业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学生,雅思达到6.0、日语通过二级、韩语通过二级,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的要求可酌情降低。

  3)学生在修完规定学分后,将国外学分及时转移到国内,并取得外方合作学校毕业文凭和学位,凭国外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人到校领取。

  4)为保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安全性、保密性,国内学位、毕业证书不得由其他人代领,学校不代为寄送。

  5)未按学校合作培养方案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或自行选择留学学校的学生,均不发放国内阶段毕业证书,并做退学处理。

  6、学生档案管理:

  1)学生在外方合作学校学习期间,档案由我校保存、管理。

  2)学生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后,

  ①学生在国内就业,档案由我校统一寄送就业地人才服务中心。

  ②学生如在国外继续深造或未明确去向,档案由我校按省人才中心相关规定,代为保管一定期限后,寄回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③学生个人档案不得由本人及他人代为领取,一律由学院统一按期寄送。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国际教育学院保留最终解释权。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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