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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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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2017-05-27 11:24:47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特别是专任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鼓励参与高层次竞争,多出高质量成果,以提高我院学术水平、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及个人成长,按照学院年终岗位考核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定额

  (一)考核定额分值

  科研业绩考核根据具体岗位类型、级别分别设考核定额分值,具体如下:

  1.正高每年科研工作量30分;

  2.副高每年科研工作量18分;

  3.中级每年科研工作量9分;

  4.初级每年科研工作量6分。

  (二)考核定额分值增减

  1.初次参加工作的专任教师第一年不作科研工作量要求,第二年科研工作量减50%。

  2.其他双肩挑人员核减50%;

  二、科研工作计分标准

  科研业绩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课题、论文、论著、专利成果(含计算机软件)、科研成果奖、教材六大类。这六大类科研成果均应署名“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否则不予计分;同一成果(指80%以上内容相同的论文或作品)重复发表或涉及不同类别,不重复计分,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一次。

  (一)课题

  课题以立项批文或结题证书为依据,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类别/计分单位(项)

记分标准

备注

国家级

重点资助项目

100

说明:

 

1、教学研究与科技研究等同

2、基金项目我院为第一申请单位批准立项。

3、记分标准:指本人实际承担部分。

4、我院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合作项目(仅限前三位),级别按低一级对待。

一般资助项目

90

立项无资助项目

70

省级

重点资助项目

50

一般资助项目

40

立项无资助项目

重大项目

25

重点项目

20

一般项目

15

市级

资助项目

重点项目

20

一般项目

15

无资助项目

重点项目

10

一般项目

8

院级

重点资助项目

10

一般资助项目

6

横向

获资助10万元及以上

6

每10万元计6分。只抵扣基本科研工作量。
获资助低于10万元

4

申报课题未立项的项目,记2分。

  (二)论文

  所有论文的计分都有字数的要求。论文在3000字以上的,按相应档次刊物论文分数100%计算;论文在2000-3000字的,按50%计算;论文不足2000字的,不计分。

类别/计分单位(篇)

计分标准

Nature、Science刊发

1600

SSCI、SCI检索论文

核心版

英文版

240

中文版

160

扩展版

英文版

120

中文版

80

Ei核心数据检索论文 国际学术期刊、中国一级学会直接主办的英文学术期刊

120

中国一级学会直接主办的中文学术期刊

80

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国外出版社,英文)

60

其他学术刊物(如期刊增刊、会议论文集、国内大学学报等)

40

CSSCI一流期刊

30

ISTP 、ISSHP检索论文、CSSCI一流期刊检索论文

20

A&HCI检索论文

120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

80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论文

16

中文核心期刊

10

有CN、ISSN刊号的非核心期刊

6

  说明:

  1、教学研究论文与科技研究论文等同,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科研工作量。其中Nature、Science、SSCI、SCI、Ei检索论文计算前三作者,(计分方法:两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论文分数的70%,第二作者计30%;三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论文分数的50%,第二、三作者各计25%。)

  2、多次转载,只计最高得分;连载论文按一篇计分。

  3、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科研工作量。

  4、所有检索论文需提供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5、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三)论著

类别/计分单位(万字)

计分标准

备注

优秀出版社科技著作

(XXX著)

8

1、我院教师为第一著作人。

 

2、计分标准:

①著作: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3分;

②编译著: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2分

优秀出版社编译著作

(XXX编著(译))

5

非优秀

 

出版社

专著

小于20万字

4

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2分。
大于20万字以上部分

3

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分段计;其他作者略。
非优秀

 

出版社

编译著

小于20万字

2.4

第一作者按编译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1.2分。
大于20万字以上部分

1.8

第一作者按编译字数分段;其他作者略。

  说明:

  1、论著版面折合字数的计算方法:A4规格1760字/版*页数计算,B5(16开)规格1180字/版*页数计算,其他规格以A4规格为参照标准进行折算。

  (四)专利成果(含计算机软件)

  凡在科技产业处统一办理申请并授权的专利,由科技产业处按照此标准年底统一发放奖励;个人申请并授权署名合格的专利,必须在授权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以下材料至科技产业处,方能给予奖励,否则不予奖励。(1.专利证书原件,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类别

计分单位

计分标准

备注

发明专利

100

 

实用新型专利

30

 

外观设计专利

10

 

  说明:

  1、合作专利成果。两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专利分数的70%,第二作者计30%;三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专利分数的50%,第二、三作者各计25%;三人以上合作:由第一作者按总得分数自行分配。

  2、项目依托专利成果不计分。

  (五)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按不同的等级计分,一项成果获得几个不同的奖项,不重复计分,只按其最高级别的奖项计分;属多人共同获奖的,计分方法与多人参与项目相同;特等奖加计15%,优秀奖按二等奖计(仅指不分等级的奖项)。不同等级成果的计分标准如下:

类别/单位(项)

计分标准

备注

国 家 级

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相当奖项

800

 
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相当奖项

500

 
三等奖或相当奖项

300

 

省 部 级

省政府或国家准予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一等奖或相当奖项

300

 
二等奖或相当奖项

200

 
三等奖或相当奖项

100

 

厅 局 级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10

 

  说明:

  1、教学获奖与科技获奖等同。

  2、合作科研成果奖。两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成果奖分数的70%,第二作者计30%;三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成果奖分数的50%,第二、三作者各计25%;三人以上合作:由第一作者按总得分数自行分配。

  六、教材

类别/单位(万字)

计分标准

优秀出版社出版教材

4

非优秀出版社出版教材 小于20万字

2

大于20万字以上部分

1

  说明:

  1、教材版面折合字数的计算方法:A4规格1760字/版*页数计算,B5(16开)规格1180字/版*页数计算,其他规格以A4规格为参照标准进行折算。

  2、凡由学院编辑出版、项目依托教材、经学院资助出版或院内使用的校本教材等,只抵扣科研基本工作量,不给予奖励。

  3、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划教材主编、参编均发放额外奖励;本校教师参编的非校本教材按实际参编字数计分,2万字起算,低于2万字不计分。

  4、教材改版50%以上才计分,计原来教材得分的50%;再版教材不计分。

  5、教材计分方法采用科技产业处计算总分,由主编或副主编自行分配。

  三、考核时间与程序

  (一)考核每年12月进行。原则上,任何未按时上报的成果,不再补计科研分。

  (二)为确保科研工作量统计的准确性,各部门要向科研处提交有关证明(含著作/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因原件未到而推迟上交的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且迟交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三)各部门必须认真核实被考核对象的成果及科研工作量计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报科技产业处审核。如因核实工作马虎而出现明显差错的,追究部门责任。

  四、奖励与处罚

  (一)超额完成科研工作量,超额部分奖励50元/分。

  (二)凡年年超额完成工作量者,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上予以优先考虑。

  (三)凡不能完成当年科研工作量者,不能参加年度考核评优。

  (四)凡两年(按两年的综合积分计算)累计不能完成科研工作量,且教学评价连续两年排在本系(部)后10%者,从下一年度起高职低聘,并不能参加当年职称评聘。

  (五)科研成果经查证属于剽窃或弄虚作假者(包括将已计算过科研分的同一成果再次发表后申报),除该成果以0分计,并作适当处罚。

  (六)提倡和鼓励二级单位以本办法为基础,自行制定并实施科研奖励制度。

  五、附则

  (一)有关考核的申诉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受理并进行审议。此前的有关规定如果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科技产业处。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2017-05-27 11:24:47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特别是专任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鼓励参与高层次竞争,多出高质量成果,以提高我院学术水平、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及个人成长,按照学院年终岗位考核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定额

  (一)考核定额分值

  科研业绩考核根据具体岗位类型、级别分别设考核定额分值,具体如下:

  1.正高每年科研工作量30分;

  2.副高每年科研工作量18分;

  3.中级每年科研工作量9分;

  4.初级每年科研工作量6分。

  (二)考核定额分值增减

  1.初次参加工作的专任教师第一年不作科研工作量要求,第二年科研工作量减50%。

  2.其他双肩挑人员核减50%;

  二、科研工作计分标准

  科研业绩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课题、论文、论著、专利成果(含计算机软件)、科研成果奖、教材六大类。这六大类科研成果均应署名“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否则不予计分;同一成果(指80%以上内容相同的论文或作品)重复发表或涉及不同类别,不重复计分,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一次。

  (一)课题

  课题以立项批文或结题证书为依据,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类别/计分单位(项)

记分标准

备注

国家级

重点资助项目

100

说明:

 

1、教学研究与科技研究等同

2、基金项目我院为第一申请单位批准立项。

3、记分标准:指本人实际承担部分。

4、我院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合作项目(仅限前三位),级别按低一级对待。

一般资助项目

90

立项无资助项目

70

省级

重点资助项目

50

一般资助项目

40

立项无资助项目

重大项目

25

重点项目

20

一般项目

15

市级

资助项目

重点项目

20

一般项目

15

无资助项目

重点项目

10

一般项目

8

院级

重点资助项目

10

一般资助项目

6

横向

获资助10万元及以上

6

每10万元计6分。只抵扣基本科研工作量。
获资助低于10万元

4

申报课题未立项的项目,记2分。

  (二)论文

  所有论文的计分都有字数的要求。论文在3000字以上的,按相应档次刊物论文分数100%计算;论文在2000-3000字的,按50%计算;论文不足2000字的,不计分。

类别/计分单位(篇)

计分标准

Nature、Science刊发

1600

SSCI、SCI检索论文

核心版

英文版

240

中文版

160

扩展版

英文版

120

中文版

80

Ei核心数据检索论文 国际学术期刊、中国一级学会直接主办的英文学术期刊

120

中国一级学会直接主办的中文学术期刊

80

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国外出版社,英文)

60

其他学术刊物(如期刊增刊、会议论文集、国内大学学报等)

40

CSSCI一流期刊

30

ISTP 、ISSHP检索论文、CSSCI一流期刊检索论文

20

A&HCI检索论文

120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

80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论文

16

中文核心期刊

10

有CN、ISSN刊号的非核心期刊

6

  说明:

  1、教学研究论文与科技研究论文等同,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科研工作量。其中Nature、Science、SSCI、SCI、Ei检索论文计算前三作者,(计分方法:两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论文分数的70%,第二作者计30%;三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论文分数的50%,第二、三作者各计25%。)

  2、多次转载,只计最高得分;连载论文按一篇计分。

  3、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科研工作量。

  4、所有检索论文需提供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5、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三)论著

类别/计分单位(万字)

计分标准

备注

优秀出版社科技著作

(XXX著)

8

1、我院教师为第一著作人。

 

2、计分标准:

①著作: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3分;

②编译著: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2分

优秀出版社编译著作

(XXX编著(译))

5

非优秀

 

出版社

专著

小于20万字

4

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2分。
大于20万字以上部分

3

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分段计;其他作者略。
非优秀

 

出版社

编译著

小于20万字

2.4

第一作者按编译字数计;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每万字1.2分。
大于20万字以上部分

1.8

第一作者按编译字数分段;其他作者略。

  说明:

  1、论著版面折合字数的计算方法:A4规格1760字/版*页数计算,B5(16开)规格1180字/版*页数计算,其他规格以A4规格为参照标准进行折算。

  (四)专利成果(含计算机软件)

  凡在科技产业处统一办理申请并授权的专利,由科技产业处按照此标准年底统一发放奖励;个人申请并授权署名合格的专利,必须在授权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以下材料至科技产业处,方能给予奖励,否则不予奖励。(1.专利证书原件,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类别

计分单位

计分标准

备注

发明专利

100

 

实用新型专利

30

 

外观设计专利

10

 

  说明:

  1、合作专利成果。两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专利分数的70%,第二作者计30%;三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专利分数的50%,第二、三作者各计25%;三人以上合作:由第一作者按总得分数自行分配。

  2、项目依托专利成果不计分。

  (五)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按不同的等级计分,一项成果获得几个不同的奖项,不重复计分,只按其最高级别的奖项计分;属多人共同获奖的,计分方法与多人参与项目相同;特等奖加计15%,优秀奖按二等奖计(仅指不分等级的奖项)。不同等级成果的计分标准如下:

类别/单位(项)

计分标准

备注

国 家 级

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相当奖项

800

 
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相当奖项

500

 
三等奖或相当奖项

300

 

省 部 级

省政府或国家准予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一等奖或相当奖项

300

 
二等奖或相当奖项

200

 
三等奖或相当奖项

100

 

厅 局 级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10

 

  说明:

  1、教学获奖与科技获奖等同。

  2、合作科研成果奖。两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成果奖分数的70%,第二作者计30%;三人合作:第一作者计该成果奖分数的50%,第二、三作者各计25%;三人以上合作:由第一作者按总得分数自行分配。

  六、教材

类别/单位(万字)

计分标准

优秀出版社出版教材

4

非优秀出版社出版教材 小于20万字

2

大于20万字以上部分

1

  说明:

  1、教材版面折合字数的计算方法:A4规格1760字/版*页数计算,B5(16开)规格1180字/版*页数计算,其他规格以A4规格为参照标准进行折算。

  2、凡由学院编辑出版、项目依托教材、经学院资助出版或院内使用的校本教材等,只抵扣科研基本工作量,不给予奖励。

  3、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划教材主编、参编均发放额外奖励;本校教师参编的非校本教材按实际参编字数计分,2万字起算,低于2万字不计分。

  4、教材改版50%以上才计分,计原来教材得分的50%;再版教材不计分。

  5、教材计分方法采用科技产业处计算总分,由主编或副主编自行分配。

  三、考核时间与程序

  (一)考核每年12月进行。原则上,任何未按时上报的成果,不再补计科研分。

  (二)为确保科研工作量统计的准确性,各部门要向科研处提交有关证明(含著作/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因原件未到而推迟上交的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且迟交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三)各部门必须认真核实被考核对象的成果及科研工作量计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报科技产业处审核。如因核实工作马虎而出现明显差错的,追究部门责任。

  四、奖励与处罚

  (一)超额完成科研工作量,超额部分奖励50元/分。

  (二)凡年年超额完成工作量者,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上予以优先考虑。

  (三)凡不能完成当年科研工作量者,不能参加年度考核评优。

  (四)凡两年(按两年的综合积分计算)累计不能完成科研工作量,且教学评价连续两年排在本系(部)后10%者,从下一年度起高职低聘,并不能参加当年职称评聘。

  (五)科研成果经查证属于剽窃或弄虚作假者(包括将已计算过科研分的同一成果再次发表后申报),除该成果以0分计,并作适当处罚。

  (六)提倡和鼓励二级单位以本办法为基础,自行制定并实施科研奖励制度。

  五、附则

  (一)有关考核的申诉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受理并进行审议。此前的有关规定如果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科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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