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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叶桂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5-20 16:17:54  2228

  各系:

  为激励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叶桂英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学院全面启动2016-2017学年叶桂英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有集体荣誉感,家庭经济有一定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获奖名额

  (一)奖励标准

  叶桂英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二)获奖名额

  全院共3名。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校内校外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专业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各专业组织材料审核,各系进行初评并公示,系部签署意见,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三)学工部汇总审核。

  (四)经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将最终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五、提交时间

  5月26日前将公示后名单上报学工部。

  六、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名、日常表现、宿舍检查成绩等为主要评定依据。

  2.转专业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处理办法: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个学年者,在原专业参评;如学生转入新专业一个学年以上,在当前所在专业参评。

  3.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各系确认后,将电子稿和纸质版一并上交学工部,其中纸质版要求各系盖章确认。

  希望各单位认真领会本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评选工作;请同学们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积极申请,诚信参与,同时欢迎广大同学认真监督、反馈意见或建议。

  附件一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叶桂英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叶桂英奖学金汇总表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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