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工学院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落实好资助政策,现决定对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资助流程是否规范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类奖助项目在专业、学院评审程序中是否规范;是否按相关资助政策及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方式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对资助项目中相关的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消费情况等评审中关键因素进行审核;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轮流坐庄、一人受助多人分钱或将资助资金用于班费等违规现象。
(二)资助范围是否符合规范
1.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现象(如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非贫困生库内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等);
2.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库是否准确、完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否全部享受资助。
(三)各类资助原始材料是否归档完整
学生申请、专业民主评议及学院初评意见、公示情况、初评结果等是否完整、准确,有误遗漏或未完成情况(相应的电子档和纸质版是否已经提交完整)。是否及时处理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学生提出的疑问,做到实事求是。
二、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
学生工作部将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根据《皖江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行政类)》中《皖江工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和《皖江工学院勤工助学考核办法(试行)》,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勤工助学学生实际出勤情况和工作情况给与评价;是否存在谎报在校生勤工助学,人员不符现象;是否存在同一岗位勤工助学学生人数过多情况;是否存在用人岗位设置不适合情况;是否存在一人助学,多人分薪的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及各用人部门需高度重视,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要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问题不摸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有错必究。
3.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提交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列举、是否整改到位、整改举措等),报告以.pdf正式文件扫描件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无需报送纸质件。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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