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水利工程系学生会内部管理条例(总则)
一、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
二、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三、例会中不得无故离场;
四、对学生会提出有建树的、科学性的、实用意见、踊跃发言,优先培养;
五、平时的言谈举止不得损坏学生会公众形象;
六、迟到,会议开始10分钟未到,算迟到;
七、早退,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场。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离开,此情况不做处理;
八、未到,会议进行10分钟后未到视为未到;
九、奖惩,迟到、早退、一年内超过6次,直接开除,未到,包括例会、活动、三次未到,直接开除;
十、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副主席要向主席请假,部长要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副部必须向部长请假,干事可以向某一指定副部请假。假条可后补,一期内补齐。请假六次,直接开除。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内部考核,一份上交办公室;
十一、在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嬉戏打闹、交头接耳、把玩其他不相干物品处800字检讨;
十二、未能完成指定工作,有重大失职者、过失者。处1000字检讨;
十三、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及受院、系表扬,优先培养;
十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展开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十五、杜绝官僚作风,端正学习态度,能很好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十六、学生会各部门内部拉帮结派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处检讨1200字。三次通报批评,直接开除;
十七、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3日内上交不少于1000字的工作总结;
十八、考勤,缺考,作弊,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缺考超过六次,直接开除;
十九、工作热情高,态度认真,优先培养;
二十、以上奖惩累次计入考核,迟到两次算未到一次,检讨、缺考同样累次算入个人考核;
二十一、服从原则,副部对部长的指挥绝对服从。干事对部长级人员安排绝对服从;
二十二、例会中有两人及以上同时请假,部长须找其谈话,问清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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