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抗疫情】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师生科学戴口罩、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的通知
皖工办〔2020〕17号
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师生科学戴口罩、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全校师生: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3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师生科学戴口罩、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1.皖江工学院师生科学戴口罩指引
2.皖江工学院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
皖江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务部代章)
2020年5月27日
皖江工学院院务部 2020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1
皖江工学院师生科学戴口罩指引
为引导全校师生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健康,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复学复课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普通人员
(一)居家或宿舍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校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超市、食堂、图书馆、操场等场所。
防护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超市、食堂、宿舍、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务室就诊、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外来进校人员
防护建议:外来人员、为校园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重点人员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严重心肺疾病惠者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地区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校医务室医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五、使用注意事项
(一)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附件2
皖江工学院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
为科学指导、规范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和师生宿舍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有效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特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夏季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和师生宿舍的分体式空调。
二、分体式空调
(一) 开启前准备
1.断开空调机电源。
2.用不滴水的湿布擦试空调机外壳上的灰尘。
3.按空调使用说明打开盖板,取下过滤网,用自来水将过滤 网上的积尘冲洗干净,晾干或干布抹干。
4.装好过滤网,合上盖板。
5.合上电源,然后开启空调制冷模式,检査空调能否正常运行。
(二) 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
1.每天使用分体空调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再开启空调、建议调至最大风量运行5-10分钟以上才能关闭门笹;分体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长时间使用分体空调、人员密集的区域(如会议室),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3.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三、空调系统的停止使用
当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2.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 396-201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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