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将我院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根据国家颁布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以及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每个地市重点支持1个地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鉴于上述原因,马鞍山市卫生局、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结合我市现有精神卫生医疗状况,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决定在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院内建设一所规范的能满足我市精神卫生防治需求的精神病医院(马政函【2009】4号)。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前身为马鞍山市精神康复医院,2004年11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原市精神康复医院基础上改建“市传染病医院”,挂牌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已于2010年整体建成,已具备完备的基础设施、辅助工程和相关设备,在此基础上改扩建与选址新建精神病医院相比,可省去征地、新建辅助工程、设备购置等大量减少资金。并且,市传染病医院保留了精神专科门诊。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在市传染病医院院内改扩建市精神病医院,可整合现有资源,缩短建设周期,尽快发挥效益。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于2010年11月18日取得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马发改秘【2010】268号);于2010年12月10日收到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保意向性意见的函》;于2010年12月28日取得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意见(马规【2010】57号);其初步设计已于2012年7月9号取得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马发改秘【2012】102号)。
根据关于成立市精神病医院的批复,市精神病医院与市传染病医院按一个机构运作。
2012年12月25日,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马鞍山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书于2013年6月编制完成送马鞍山市环保局审批。由于医院工程水处理措施未通过验收、改造期间应急措施不明等原因,该环评报告被马鞍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退回,暂缓受理。项目环评工作暂时搁置。
现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依托的污水处理站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项目经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马发改秘[2010]268号),于2019年6月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7月29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二、建设内容
本次改扩建内容为新建综合大楼1栋,7层,病房床位设置200床,改造现有行政、后勤综合办公楼及食堂,并配套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及弱电、电梯等辅助工程。本项目不新增停车位。工程主体工程为综合大楼,建筑面积9092 m2,改建原住院楼建筑面积4788 m2。
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 类别 |
单项工程名称 |
环评工程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 |
备注 |
主体 工程 |
综合楼 |
总建筑面积9092 m2,七层,
其中地上8584m2,地下508m2 |
总建筑面积9092 m2,七层, 其中地上8584m2,地下508m2 |
新建,与环评一致 |
辅助 工程 |
食堂 |
3个灶头,300平方米,1层 |
3个灶头,300平方米,1层 |
与环评一致,依托现有工程 |
公用 工程 |
供水系统 |
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
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
3-6层加压供水,与环评一致 |
排水系统 |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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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两路相互独立的10kV电源供电。 |
两路相互独立的10kV电源供电。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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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气 |
市政天然气 |
市政天然气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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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系统 |
医疗物资库房 |
200 m2 |
200 m2 |
与环评一致 |
项目区外 |
汽车运输 |
汽车运输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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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内 |
人工运送 |
人工运送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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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工程 |
废水处理设施 |
采用调节池+曝气生化池+管式混合器+斜管沉淀池+消毒接触池工艺,处理能力160m3/d |
采用调节池+曝气生化池+管式混合器+斜管沉淀池+消毒接触池工艺,处理能力160m3/d |
依托现有工程,与环评一致 |
事故应急池 |
容积160 m3/d |
容积160 m3/d |
依托现有工程,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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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施 |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 |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 |
依托现有工程,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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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设施 |
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
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
新建,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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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措施 |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50m2 |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50m2 |
依托现有工程,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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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间50m2 |
医疗废物暂存间50m2 |
依托现有工程,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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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 |
1321m2 |
1321m2 |
与环评一致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及垃圾收集点恶臭。
j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使用天然气为能源,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效率≥75%)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k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
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将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气体经低温等离子有机异味废气净化器处理,臭气收集率以80%计,除臭效率以90%计,处理后的恶臭气体经排气筒排放。
l臭气及垃圾收集点恶臭
项目垃圾房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垃圾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同时采取喷洒除臭液剂等除臭方式,减少恶臭的影响范围。医院医疗废物收集房设置于医院东北角,项目危废暂存间密闭设置,采用风机将暂存间废气抽出,通过内置管道至屋顶排气口排放。危废暂存间废物日产日清,产生的废气量极少,暂存间定期消毒,密闭管理,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医疗废水、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接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医疗废水一起接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接入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大多噪声源强小于60dB(A),在室内封闭运行。加压水泵、污水处理站水泵、鼓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值在75~80dB(A)之间。项目噪声主要影响为医院内人群的社会噪声和停车场交通噪声。医院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固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栅渣)、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合理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不得随意转运;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专业处理。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杀菌消毒后,由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置,执行《医院废物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地方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 标准。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暂存场地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19年7月29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单位承诺:
我院郑重承诺:
1、对所有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答复,并进行认真整改;
3、服从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紧急救援及培训活动。
六、接受监督
我院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 尚贤沛
联系电话:13955554688
法人代表:万金勇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