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交通科学研究所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交通科学研究所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成立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交通科学研究所,是提高学校科研水平,整合科研力量的一个重要举措。为顺利开展科研工作,研究所将在学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教师的支持下,群策群力,共谋发展,努力开创科研工作新局面,争取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研究所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求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产学研结合,提高交通工程专业教师科研水平,促进教学质量。
第三条 研究所坚持“多立项目、多出成果、多出人才”的理念,通过科研活动逐步形成科研团队,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研人才。
第二章 组织活动
第四条 研究所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指导研究所人员申报各类各级纵向研究基金项目。
(二)组织、指导研究所研究人员申报省教育厅、学院相关课程的教学研究项目。
(三)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建立密切联系,开展广泛学术交流。
(四)不定期举行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等活动,增进各项目组间的学术交流。
(五)协助组织项目结题的鉴定工作。
(六)开展与研究所宗旨相关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研究所成员组成:
第六条 研究所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拥护《章程》。
(二)参加研究所相关课题的科研活动。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
第八条 研究所成员的权利:
(一)及时取得有关科研信息与科研材料。
(二)优先承担和参与研究所科研课题研究,享受各级科研课题研究人员的一切权利。
(三)优先安排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与学术活动。
(四)根据科研计划或任务获得研究所专项经费资助。
(五)研究所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 研究所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研究所章程,依法维护研究所及其研究成果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加研究所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研究所分配的任务。
(三)科研活动及进展情况,接受研究所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按期向研究所汇报科研进程或科研成果,及时对科研情况做出书面总结。
(五)其他应该承担的义务。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研究所成员资格:
(一)不接受研究所安排的科研任务,或接受任务后因主观上不履行义务而未能完成任务。
(二)经常不参加研究所的组织活动。
(三)出现严重的科研事故(如嫖窃成果)。
(四)其他被认为不适宜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事例。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研究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研究成员会议,常设机构是主任办公会议,其主要权力是:
(一)制定和修改研究所章程。
(二)选举研究所所长。
(三)决定研究所内部机构设置或调整。
(四)决定研究所顾问团聘请与解除。
(三)审议研究所工作计划,决定任务分配方案和经费分配方案。
(四)决定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二条 研究所办公会议由所长、副所长和主要项目(课题)主持人组成。
第十三条 遇有在研究所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重大事务时,由学院董事会协调或裁决。
第十四条 研究所暂设置所长一名。各项目(课题)主持人为项目组长。
第十五条 研究所所长具有以下权利:
(一)主持研究所全面工作,召集主任办公会议。
(二)提出各研究小组人员或课题的组合方案。
(三)提名研究所顾问人选。
(四)提议年度科研任务及经费分配预案。
(五)组织制定研究所日常活动计划,按计划安排或决定日常活动事项。
(六)提出研究所成员更新预案。
(七)其它应该由所长处理的工作。
第十六条 所长为研究所的管理代表人,由学院董事会考察选拔任命,向学院负责。
第十七条 所长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负责制订年度科研计划,及时安排落实科研任务。
(二)带头参与课题研究,引导各成员的日常科研工作。
(三)负责制定研究所发展规划,推动研究所的持续发展。
(四)积极推进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扩大研究所的社会影响。
第十八条项目(课题)组组长的职责是:带领项目(课题)组成员按计划从事科研活动,把握项目研究进程,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第五章 经费筹集、使用与管理
第十九条 研究所经费来源:
(一)学院专项科研经费拨款。
(二)纵向基金项目资助
(三)研究所开展横向项目服务的合法收入。
(四)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第二十条 研究所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不得用于其他私人开支。
第二十一条 研究所建立独立的科研资料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研究所的固定资产归学院所有,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二十四条 研究所在条件成熟时设立科研基金,资金来源为:
(一)学院财政划拨经费。
(二)纵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
(三)社会捐赠予赞助
(四)其他合法来源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经主任办公会议提出修改提案,全体研究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实施。
第二十七条 研究所章程一经修改,即须对所有成员资格进行重新审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章程解释权属于研究所。
第二十九条 章程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审议后生效。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交通科学研究所
2009年10月22日
近年来主要完成的项目:
东方明珠世纪六村交通影响评价(2010)
湖南东路加油站交通影响评价(2011)
旅游大道加油站交通影响评价(2011)
亿丰环球商业中心交通影响评价(2011)
圳秀国际金湖湾交通影响评价(2012)
马鞍山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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