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人社部发〔2020〕1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现就我校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发放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21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补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过个人账号,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学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6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退补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我校就业指导中心F楼103办公室进行人工审核校验。逾期提交申请信息,不再审核校验。(注:没有在网上申请或申请提交失败的学生就不必提交人工审核材料了,申请人工审核前需提供外网申请显示不通过的截图)
(四)多渠道公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我校将在学工部网页、就业网、微信工作号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0年12月底前)。马鞍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20年12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请各学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二)注意时间节点。请各学院提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并准确提交所需材料,以免延误。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学工部:0555-5222666;
就业指导中心:0555-5222060,邮箱:hhwtjy@126.com。
皖江工学院学工部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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