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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11-11-24 14:59:04    

  一、学生公寓管理总则

  指导思想: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活动的场所,也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重要阵地。实践证明好的公寓风气和环境是学生安心学习的保证,是良好的班风、校风和学风建设的基础。公寓建设的好坏,既有利于养成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为此,宿管工作应以人为本,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优化软、硬环境,把公寓建成安全、整洁、和谐、文明的温馨家园。

  二、学生入住公寓的管理

  1、每学年初后勤保障部根据各系男、女生数对公寓进行调整划分,统一安排入住。

  2、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后勤保障部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床位。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由系报后勤处,经核准后,由后勤处进行调整。

  3、新生报到后入住公寓凭新生报到循环单到相关楼幢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并按指定公寓、床位入住。

  4、新学年开学第二周内,各楼管理员将入住学生名单报后勤处,第三周结束前入住名单打印装订成册。

  5、严禁学生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禁止在他人床位、公寓、楼幢留宿。不得私配房门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

  三、学生离校管理

  1、长假及寒暑假离校

  长假及寒暑假原则上均要离校,因故留校者须分别到学生辅导员及公寓楼管理员处申报,并由后勤保障部统一安排住宿。

  留校者应严格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协助宿管人员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离校前做好以下事项:

  ①将公寓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②拔掉电源插头,切断电源。

  ③关窗锁门。

  ④现金及便携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2、休学、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离校

  休学、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离校均需持学院出据的离校通知单到后勤保障部办理手续,管理员收回钥匙并确认配备家俱齐全无损后到后勤保障部签字盖章。丢失钥匙或损坏物品按学院规定赔偿。

  3、因故平时离校

  因故平时离校,需向所在系办理请假手续并在离校前将请假条交所在系辅导员,辅导员负责通知公寓管理员。

  4、因故退宿

  因故退宿者需经学生处批准,持批准手续到公寓楼管理员处,管理员收回钥匙并查验配备家俱无损后到后勤处签字盖章。丢失钥匙或损坏物品按学院规定赔偿。

  5、毕业离校

  学生毕业离校,凭学院的毕业手续到后勤处办理毕业离校。管理员收回钥匙并查验配备家俱无损后到后勤保障部签字盖章。丢失钥匙或损坏物品按学院规定赔偿。

  四、关于迟归、夜不归宿、上课留宿学生的管理

  为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凡住宿学生须在规定时间返回公寓,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者作如下管理规定:

  1、晚归学生一律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各楼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宿管员将晚归情况通报所在系并报学生处。

  2、严禁学生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通报所在系并报学生工作部处理。

  3、对上课留宿的学生要问明原因,不得无故旷课,滞留公寓。

  五、水、电管理

  1、节约用水用电,学生用电用水实行配额制。每个学生每月配额为:电:4度/月;水:3吨/月。超额部分,根据实际用量,按马鞍山市居民用电、用水实际价格计算,由学生自行承担。

  2、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杯、电水壶、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酒精炉、蜡烛等。违者通报所在系并报学生工作部予以处理。

  4、严禁私自送电、断电,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供电供水设施损坏及时报修,严禁私自拆修。

  六、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

  1、学院提供每一入住学生一套完好家具(包括床、写字台、一张凳子、一门储藏柜以及热水器、电风扇和淋浴器),请爱惜使用,使用不当损坏要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2、公寓调整首先需经所在楼管理员验收所配家具完好并收取钥匙报经后勤保障部签字后方可入住调整后的公寓。如有家俱损坏或钥匙丢失,按规定赔偿。

  3、管理员要加强对本楼公共设施的管理,发现损坏物品要及时报修并查清损坏原因和责任人,以其损坏性质按第一条规定处理。

  七、电话管理

  1、电话是学院为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设备,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或转借他人,如非自然原因损坏,要照价赔偿。

  2、调整公寓不得带走电话。

  3、凡电话丢失,本公寓学生有责任向学院提供线索,如不能落实责任人则由本室人员共同赔偿。

  4、毕业生离校或公寓大调整,各楼管理员提前收回电话集中保管并做好登记。

  八、卫生管理

  1、公寓楼内公共卫生由本楼保洁员负责,其卫生要求即为保洁员工作标准。

  2、公寓区内及周边公共卫生划区包干,在管理员、保洁员工作标准中明确,责任到人。

  3、寝室内卫生及物品摆放由本室学生负责,其要求即为公寓卫生评分标准。

  九、生活管理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学生公寓每天22:30分后必须熄灯。熄灯后禁止一切娱乐活动。生活制度化、规律化,共建良好的生活秩序。

  2、保持公寓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吵闹、起哄;禁止大声播放音响;禁止在楼内拍球、踢球。

  3、非休息日禁止在公寓打扑克。严禁一切形式的赌博。

  4、禁止学生在公寓区内从事经商活动。

  5、禁止在公寓楼内饲养各类宠物。

  6、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向楼外扔垃圾,泼脏水。

  7、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9、禁止在寝室内或公共行道内吸烟,禁止室内放置烟具。

  10、严禁在公寓喝酒或将各类酒带入公寓。

  11、严禁随意动用、损坏消防器材。

  12、严禁在公寓内搞封建、迷信活动。

  13、严禁将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进公寓。

  14、严禁在公寓楼内外焚烧纸张、杂物,防止火灾。

  16、树立防盗意识,钱、卡、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开公寓关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本楼管理员报告。

  17、严禁违规将校外人员带进公寓,严禁留宿他人。

  18、电脑进入公寓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19、严禁购置、观看、传播色情、淫秽、暴力光盘,严禁在互联网上光顾色情网站。

  20、严禁购置、保存管制刀具、铁管、棍棒等物品。

  21、严禁用电话骚扰他人。

  22、严禁在公寓区内乱写乱画,乱张贴广告。

  23、禁止自行车进楼,自行车要按划定区域摆放整齐。

  24、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开房或未经请假留宿他处。

  十、楼门的管理

  1、严把生活区楼门,非本区人员严禁随意进出,理由正当者,出示有效证件并按要求登记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加强楼内安全检查巡查,确保楼内安全。

  2、夜间休息时间段22:30以后及上课时段大门上锁,进出公寓大门要严格登记。

  3、携带贵重物品出楼门,须经本楼管理员检查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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