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工学院共青团改革情况
为落实团中央联合教育部下发的《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按照《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共青团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高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备案表 | ||||||
高校名称 | 皖江工学院 | |||||
重点 内容 |
关键 指标 |
考察要点 | 分值 | 状态 (程度) |
自评结果 | 备注(□空白处请填写) |
A1.政治 教育机制 |
B1.政治 教育 (10分) |
☆C1.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开展团员理论学习不少于4次(8课时)。 | 5 | ABCD | A | |
☆C2.常态化开展“四史”教育,团支部组织化学习率不低于80%。 | 5 | ABCD | A | ①全校团支部数量共454个; ②常态化开展党史专题学习教育的团支部454个。 |
||
B2.政治 举荐 (10分) |
☆C3.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规定,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到60%以上。 | 6 | ABCD | A | ①2021年全校发展学生党员共1036人; ②2021年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1086人。 |
|
A1.政治 教育机制 |
B2.政治 举荐 (10分) |
C4.深化“青马工程”,引导青年政治骨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基层学习锻炼,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占比60%以上。 | 4 | 是/否 | 是 | ①校级“青马工程”学员404人,其中学生团干部351人; ②校级“青马工程”学员(√是/£否)面向全校公示; ③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是/£否)为校“青马工程”当然人选; ④“青马工程”(√是/£否)覆盖到院系; ⑤院系“青马工程”学员640人,其中学生团干部450人; ⑥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是/£否)为院“青马工程”当然人选; ⑦全校学生团干部共1743人; ⑧违规违纪学员(√是/£否)有退出机制。 |
B3.意识 形态 (6分) |
☆C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第学生思想动态的常态化监测,强化各类团属阵地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舆情处置。 | 6 | ABCD | A | ||
A2.实践 教育机制 |
B4.育人 载体 (8分) |
C6.引导团员在社会中彰显先进性,本专科阶段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等社会实践,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实践。 |
3 | ABCD | B | |
☆C7.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 5 | ABCD | A | |||
B5第二 课堂 成绩单 (8分) |
C8.制定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方案,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提高课程质量。 | 2 | 是/否 | 是 | (√是/£否)已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 |
C9.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形成具有社会公信度和素质能力证明功能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 2 | 是/否 | 是 | |||
A2.实践 教育机制 |
B5.第二 课堂 成绩单 (8分) |
☆C10.强化价值应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团员评议、升本推研、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本资格或重要参考。 |
4 | ABCD | A | |
B6.就业 创业 (8分) |
☆C11.落实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通过开展“扬帆计划”等实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精准帮助困难学生,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 |
5 | ABCD | A | ||
C12.广泛开展“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业意识。 |
3 | ABCD | A | |||
A3.组织 建设机制 |
B7.共青团 (8分) |
☆C13.构建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格局,有效覆盖各类学生群体,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 |
3 | 是/否 | 是 | ①最近一次校团代会时间:2019年6月27日; ②学院(系)数量共8个,学院(系)团委(总支)数量共8个; ③在校生共15605人,在校生团员共12803人; ④2021届学生共3541人,2021届学生团员共2343人 |
☆C14.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结合“两制”每年开展1次团员先进性评价,构建阶梯化激励体系,学社衔接发起率达90%以上。 | 3 | ABCD | A | ①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支部共454个,占比100%; ②学社衔接发起率为100%,学社衔接率92.9%; ③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完成率90%。 |
||
☆C15.突出团支部引领主导作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 2 | ABCD | A | |||
A3.组织 建设机制 |
B8.学生会 (8分) |
☆C16.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3 | 是/否 | 是 | |
☆C17.巩固健全改革机制,坚持精干职能、精简机构、力量下沉,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
3 | 是/否 | 是 | ①2020年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通过率为100%; ②2021年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自评通过率为100%; ③院级学生会组织共7个,其中全面完成13项改革评估指标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共7个,完成率100%; ④(√是/£否)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⑤(√是/£否)按期规范召开院系级学生代表大会。 |
||
C18.聚焦学业就业等学生核心需求,形成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 | 1 | ABCD | A | |||
☆C19.坚持从严治会,师生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 1 | ABCD | A | |||
A3.组织 建设机制 |
B9.学生 社团 (8分) |
C20.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政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学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2 | 是/否 | 是 | |
☆C21.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和管理,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 | 3 | 是/否 | 是 | |||
C22.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思政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 | 3 | 是/否 | 是 | |||
A4.保障 支持机制 |
B10.组织领导 (10分) |
☆C23.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0%。 | 6 | ABCD | A | 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在党的建设考核分值中占比为16%。 |
A4.保障 支持机制 |
B10.组织领导 (10分) |
C24.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由班子成员中1名副书记分管、1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有指导、有安排、有支持。 | 4 | 是/否 | 是 | 2021年学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3次。 |
B11.队伍建设 (8分) |
☆C25.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 4 | ABCD | A | ①(√是/£否)配备校团委书记; ②现任校团委书记(√是/£否)为中层正职干部; ③校团委正式工作人员编制3个; ④校团委专职工作人员3个,挂职1人,兼职3人(不含学生团干部)。 |
|
C26.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 2 | 是/否 | 是 | |||
C27.落实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区分档次、奖优罚劣。 | 2 | ABCD | A | |||
B12.资源保障 (8分) |
C28.校级团委单独设置,未把团的组织机构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 3 | 是/否 | 是 | ||
A4.保障 支持机制 |
B12.资源保障 (8分) |
☆C29.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 5 | ABCD | A | 校团委2021年度工作经费共35万元。 |
目前,全校共有团支部454个,今年组织化党史学习教育覆盖率100%,团支部平均理论学习次数5次。已组织开展的校级理论学习有:新民主主义革命专题、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专题、改革开放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专题、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等活动。
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95.4%,2021年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共1036人。校内团组织推优入党制度文件《皖江工学院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皖工党发【2019】69号)》。
2021年校级“青马工程”学员共404人,院系级“青马工程”学院共640人。
实践教育机制
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把立德树人融入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努力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着力培养有理想、有情怀、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实践育人方面,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扎实建设实践育人项目。围绕德智体美劳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设计以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服务西部、服务地方为导向的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项目,通过打造“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挑战杯”、“互联网+”、“双百工程”、“暑期三下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精品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学生增强实践能力,厚植家国情怀。
一、实践育人之积极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就业。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我校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理念不断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教学体系。学校加强建章立制,举办交流会、经验宣讲会等活动来扩大创新创业等竞赛的影响力。鼓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特色,动员教授、行业专家等指导、培训学生申报、孵化项目,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实践育人成效。
我校组织以“挑战杯”“互联网+”大赛为龙头赛事的学科竞赛体制,以赛促学、以赛促进、以赛促新。在今年的第九届“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推荐的10件项作品,获省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另红色专项竞赛中获省三等奖2项。省“互联网+”大赛中获省级银奖1项、省级铜奖6项。省第十二届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获省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第四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中荣获省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优秀奖4项。近年来加强落实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青年帮扶工作,各级干部带头结对、精准帮扶,有效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
二、实践育人之扎实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
在工作机制上,学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学院主抓落实、师生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把社会实践作为巩固和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在组织领导上,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领导组,牵头负责全校社会实践工作,实践期间、院各级领导前往一线看望慰问实践师生,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服务保障上,学校投入相应经费,组建各级团队,选配专家教师任时实践导师,建立长期合作实践基地,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实践育人探索,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弘扬“文心励志、天道酬勤”的皖工精神,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具体结合我校“五育人”教育实施方案,2121年暑期,全校立项“红色江山红色路,青春力量青春行”省级团队1支,校级重点12支,校院级34支,600余人参与“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在省综合评选中,获“优秀实践团队”1项。我校还积极参与长三角大学生“红色江山红色路,青春力量青春行”社会实践最美活动评选。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提升青年社会化能力。
三、实践育人之不断加强志愿服务育人成效。
我校通过引导青年重新认识和理解志愿服务精神、促进青年全面活跃志愿服务组织、孵化青年全面创新志愿服务项目等,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开拓青年发展新路径、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使其获得快乐、充实、成长。
全年累计组织近7000余人次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基层参与校园安全文明督查、绿色校园创建、服务校园就业招聘、社区治理、平安创建、无偿献血、应急救援、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学校荣获马鞍山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称号,2人荣获无偿献血“优秀组织者”称号,1人荣获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称号。7名青年成功入围西部计划志愿者,赴新疆、西藏、陕西等地建功立业。我校“青春助力社区驿站服务”青年之家项目,托于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致力于打造服务于社区治理、平安共建、绿色创建等项目载体,同时于11月与当涂县太白镇团委搭建“青年之家”共建平台,推选1名在校生兼任乡镇团委兼职副书记协助开展青年工作。该项目在今年全省“青年之家”优秀项目评选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我校荣获“优秀组织奖”。
四、实践育人之完善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
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体系构建上强调理论创新,形成课堂衔接新模式,要求充分利用好“第九节课”时间,推进“五育并举”工作,并通过一二课堂的渗透融合强调多方保障,打造实践育人新机制。在制度保障上,学校制定实施办法,确定了组织架构、内容设计、学分设置、运行评价机制等,确保制度保障措施到位。在组织保障上,成立“第二课堂”服务中心、“第二课堂”工作小组、“第二课堂”工作分组,形成校院专业班级分层的联动模式,确保组织保障措施到位。在技术保障上,今年10月底我校一直使用的PU平台在学校领导大力支持下调整为智慧团学系统,将于年前完成新系统数据迁移及正常运行,以达到更高效的和学工、教务系统的融合使用,确保技术保障措施到位。
运行模式和机制上,充分借鉴一课管理,规范设计了二课的活动课程及相关内容,按照三大模块进行课程设计,重点打造了以讲座、培训、社团、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形式的课程体系,拓展了八个项目群,客观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素质拓展学分。今年累计发布活动超2500个,活动参与总人次144050,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发挥实践育人,助力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
皖江工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营造重视实践育人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是对包括美育在内的校园文化、劳育在内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素质教育内容的统称,是高校共青团的主要工作范畴。皖江工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所涉及的“第二课堂”学分,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课堂”理论与实践教学课程之外的学分,每1小时计1学时,每10学时计1学分,实行弹性认定,主要通过学生参加“第一课堂”以外的各类实践活动并获得一定效果,经有关单位(部门)认定后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是对我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能力素质的直接反映,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实践学分认定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实施。
第二章
认定与管理
第三条
认定范围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包括思想品德、团学履历、实践服务、创新实践、创业实践、技能培训、文体活动、其他活动等八个类别,具体认定项目详见《附件1》。
第四条
认定机构及职责
校团委具体认定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成立学校“第二课堂”服务中心。校团委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校团委指导教师兼任中心执行主任。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校“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规划指导和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各学院的关系,负责制定“第二课堂”学分的相关政策。下设“第二课堂”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各院“第二课堂”活动的统筹协调、认定培训、学分审定及成绩发布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成立各学院“第二课堂”工作小组。具体负责:1.各学院以本院为单位组织开展的 “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申请工作;2.各学院内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第二课堂”相关活动学分管理工作,包括各专业“第二课堂”活动的计划与组织、审核统计、成绩公示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各专业成立“第二课堂”工作分组。具体负责:1、本专业组织开展的 “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申请工作;2、班级“第二课堂”学分的统计申报工作(包括班级同学“第二课堂”学分申报网上登记、材料审定、成绩公示等工作)。
(四)校级学生组织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统一由“第二课堂”服务中心统筹管理,由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认定培训,学分审定,成绩发布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几点说明:1.团委所属各级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首先通过PU平台发起, PU平台发起活动范围分为校级、院级和专业三个级别,校级活动由策划活动组织负责人发起,校团委审核;各专业级别活动由策划活动组织负责人发起,各院分团委审核。2.团委定期收取各院认定的材料,由“第二课堂”服务中心抽样检查各院相关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各院分团委定期收取各专业认定的材料,由各院“第二课堂”工作小组抽样抽样检查各专业相关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3.各专业“第二课堂”工作分组隶属于各院“第二课堂”工作小组;各院“第二课堂”工作小组隶属于学校“第二课堂”服务中心。
第五条
认定对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只针对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六条
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奖状证书类:通过上传证书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存档方式逐级审核、赋予相应学时。每月1日至10日提交材料,月底完成当月学时认定。(寒暑假所在月份统一不受理)。
(二)活动记录类/非证书类:每次活动开始前,活动发起单位必须上传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过程中必须留下活动图片等材料,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一个活动总结,并在校团委官网上投稿发布相关新闻,同时,提交参与人员名单(以手机二维码签到等方式作为统计依据)。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通过上传活动记录方式逐级审核、赋予学时。
(三)《第二课堂成绩单》于每年5月、11月由校团委集中盖章。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一周内提出申诉。
第七条
“第二课堂”学分用途
1.作为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2.作为学生个人申请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的参考依据。
3.作为毕业生推荐就业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
“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及达标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分为社会责任感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其他素质拓展项目三个课程体系。每个体系均列有若干个项目类别,包括参与学时和奖励学时两部分。
2.“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需在整个学程的前三学年内完成。为保证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达标要求如下:
综合素质培养课程体系构成及学分分配 | |||
课程体系 | 项目类别 | 学分要求 (学分上限) |
|
综合素质教育 (第二课堂课程) |
社会责任感实践 | 思想品德 | 8 |
团学履历 | |||
实践服务 | |||
创新创业实践 | 创新实践 | 4 | |
创业实践 | |||
其他素质拓展项目 | 技能培训 | 4 | |
文体活动 | |||
其他活动 | |||
达标要求总学分 | 16 |
3.达标要求总学分为学生在学业期内所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的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单类别累计上限为每一个类别所能认定的最高学分。
4.学生在前三学年学习结束后,“第二课堂”总学分仍未达标者,需在第三学年结束前提出补修申请,经各院审核,报“第二课堂”服务中心同意后,在第四学年补修完成相应欠缺的学分。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各类别具体认定项目内容及学时分配详见《附件1》。对于不在此实施办法范围内的其他实践项目,可由相关部门提出认定需求,经“第二课堂”服务中心审核采纳后,方可认定相应学时。
第十条
学生在当学期获得的奖励、荣誉以及其他可申请认定实践学分的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当学期“第二课堂”学分。
第十一条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学分计。
第十二条
学生当学期申报若有遗漏项目,原则上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充认定。若因证书发放时间或者其它原因延后,并在当学期未能认定学分的,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各院分团委审核盖章后,可在后一学期内申请认定学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三条
关于认定级别,校级活动为经校团委批准,由校级各学生组织发起的有正式通知的各类活动,院级活动为各院分团委批准,由各学院学生组织发起的有正式通知的各类活动,专业班级活动应有规范的活动材料支撑。校级和院级活动由“第二课堂”服务中心认定并定期更新,专业班级活动原则上由院“第二课堂”工作小组自行考核认定,同时报“第二课堂”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服务中心将对全校范围内认定的具体项目和学时进行审核和公布。
第十五条
各院在新生入学时,应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办法,使学生明确认定的具体要求和细则,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实践中参考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在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思想品德”学分以零分计,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不负责任的组织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最终解释权属校团委。在实施过程中,将依据实施情况适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该办法从即日起执行,原办法自新办法执行之日起废除。
大学生第二课堂课程学分评定参照表
一、思想品德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党团组织内荣誉 称号 |
国家级 | 60 | 校团委 | —— |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1)提名或入围按等级酌情加分;(2)集体奖项,根据贡献不同按照100%、80%、60%递减加分,由指导老师或辅导员提供相关证明。 |
省、部级 | 40 | 校团委 | —— | |||
校、市级 | 30 | 校团委 | —— | |||
各学院 | 20 | 各学院 分团委 |
—— | |||
校级学生组织 | 10 | 校团委 | —— | |||
团校学习 |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 | 20 | 校团委 | —— | 结业证书 | |
大学生团干培训 | 20 | 校团委 | —— | 结业证书 | ||
各学院学生干部培训 | 10 | 各学院 分团委 |
—— | 活动签到+心得体会 | ||
校级学生组织内部管培 | 5 | 校团委 | —— | 活动签到+心得体会 | ||
党校学习 |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 10 | 各学院 分团委 |
——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参加 学代会 团代会 |
省部级 | 40 | 校团委 | —— | 相关材料证明 | |
校、市级 | 20 | 校团委 | —— | 活动签到 | ||
院级 | 10 | 各学院 分团委 |
—— | 活动签到 |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 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由共青团系统发起的其他思想成长相关主题团日活动、讲座报告 | 三会两制一课、一学一做等 | 校级 | 5 | 校团委 | —— | 活动签到 | 同 上 |
院级 | 4 | 各学院分团委 | —— | 活动签到 | |||
班级 | 2 | 各学院分团委 | —— | 活动签到 | |||
优秀毕业生论坛、优秀学长经验交流会、朋辈心理辅导相关活动等 | 5 | 校团委 | —— | 活动签到 | |||
由学校或者各学院发起的各类报告、讲座等 | 考研动员会、学术讲座、职业生涯规划讲座等 | 校级 | 5 | 校团委 | —— | 活动签到 | |
院级 | 4 | 各学院分团委 | —— | 活动签到 | |||
抗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学雷锋先进个人等 | 国家级表彰 | 60 | 校团委 | —— | 提交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网络上传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 同上 | |
省部级表彰 | 50 | ||||||
校市级表彰 | 40 | ||||||
院级表彰 | 30 | 各学院分团委 | —— |
二、团学履历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 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干部 | 主席团级别 | 50 | 校团委 | —— | 考核证明 | 按学年完成任期且无违规违纪等失职情况;若只担任一学期及以上但不满一学年,按学时折扣一半计算。 |
部长/社团长级别 | 40 | |||||
干事/社员级别 | 30 | |||||
担任院级学生干部 | 主席团级别 | 40 | 各学院 分团委 |
—— | 考核证明 | |
部长/社团长级别 | 30 | |||||
干事/社员级别 | 20 | |||||
担任专业班级学生干部 | 大班长、大团支书等专业干部 | 30 | 各学院分团委 | —— | 考核证明 | |
班长、副班长、团支书等班级干部 | 20 | |||||
其他班委 | 10 |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 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 方式 |
备注 | |
社会实践与志愿 服务所获荣誉 |
国家级 | 特等奖 和一二 三等奖 |
60 | 校团委 | —— |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1)设有特等奖、金、银、铜奖的赛事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级别加分; (2)集体奖项,根据分工不同按照100%、80%、60%递减加分,由指导老师或辅导员提供相关证明。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50 | ||||||
省级 | 特等奖 和一二 三等奖 |
50 |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40 | ||||||
校、市级 | 一等奖 和特等奖 |
30 | 荣誉证书获表彰文件 | ||||
二等奖 | 20 | ||||||
三等奖 | 15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0 | ||||||
参与奖 | 5 | ||||||
志愿服务公益等 相关活动 |
国家级 | 参与者 | 60 | 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 |||
省部级 | 参与者 | 40 | |||||
校、市级 | 组织者 | 20 | |||||
参与者 | 10 |
四、科技创新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 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创新创业类竞赛或活动 | 国家级(含国际、亚洲级) | 特等、一 二三等奖 |
80 | 校团委 | 教务部(各类学科竞赛或由教育系统发起的竞赛)/ 校团委(由共青团系统发起的竞赛) | 提交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网络上传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 (1)国家级竞赛指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主办。 (2)省级竞赛指由教育部委托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由省级政府或者省教育厅或团省委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3)校、市级竞赛指全校、市性或跨校、市的学科竞赛等。 (4)集体奖项,根据贡献不同按照100%、80%、60%递减加分,由指导老师或辅导员提供相关证明。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60 | ||||||
省部级 | 特等、一 二三等奖 |
60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40 | ||||||
校、市级 | 一等奖 和特等奖 |
30 | |||||
二等奖 | 20 | ||||||
三等奖 | 15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0 | ||||||
参与奖 | 5 | ||||||
院级 | 一等奖 和特等奖 |
20 | 各学院 分团委 |
—— | 同上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5 |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创新创业类竞赛或活动 | 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第一 专利人 |
100 | 校团委 | —— | 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网络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 公示阶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第二 专利人 |
80 | ||||||
第三 专利人 |
60 | ||||||
其他 专利人 |
30 | ||||||
已受理国家发明专利及已授权其它专利(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 第一 专利人 |
50 | 校团委 | —— | 同上 | 同上 | |
第二 专利人 |
40 | ||||||
第三 专利人 |
30 | ||||||
其他 专利人 |
15 |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 较好完成承担任务 | 30 | 校团委 | 教务部 | 提供立项证明及教师评价意见 | 课题参与前5名有效 |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 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创新创业类竞赛或活动 | 双创训练项目 | 国家级 | 80 | 校团委 | 双创学院 | 由校团委与双创学院协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 |
省级 | 60 | ||||||
校级 | 30 | ||||||
参与学校开放实训项目 | 自主创办企业、公司的发起人(含校内孵化基地项目) | 30 | 同上 | ||||
发表文学 作品 |
国家级 (含国际、亚洲级) |
第一作者 | 60 | —— | 提交作品全文、录用通知复印件,网络上传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 ||
其余作者 | 40 | 同上 | |||||
省、部级 | 第一作者 | 40 | |||||
其余作者 | 30 | ||||||
校、市级 | 第一作者 | 20 | |||||
其余作者 | 10 | ||||||
院级 | 第一作者 | 10 | 各学院分团委 | —— | |||
其余作者 | 5 |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学时/ 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发表学术论文 | CSSCI、CSCD期刊,被SCI、EI收录,《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国内外顶级报刊 | 第一作者 | 60 | 校团委 | 科技部 | 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或录用通知复印件,网络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 |
第二、三作者 | 40 | ||||||
其余作者 | 30 | ||||||
一般期刊 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集 |
第一作者 | 40 | 同上 | ||||
第二作者 | 30 | ||||||
其余作者 | 20 | ||||||
科技成果 | 国家级科技活动、科学研究 | 特等奖 | 80 | 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参加活动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让的需提交转让书等证明材料。 | 科技成果的其他参与人得分,以第一项目负责人得分为基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 ||
一等奖 | 70 | ||||||
二等奖 | 60 | ||||||
三等奖 | 50 | ||||||
优胜奖 | 40 |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学时/单项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科技成果 | 省(部)级科技活动、科学研究 | 特等奖 | 40 | 校团委 | 科技部 | 同上 | 同上 |
一等奖 | 35 | ||||||
二等奖 | 30 | ||||||
三等奖 | 25 | ||||||
优胜奖 | 20 | ||||||
校级科技活动、科学研究 | 特等奖 | 30 | |||||
一等奖 | 25 | ||||||
二等奖 | 20 | ||||||
三等奖 | 15 | ||||||
优胜奖 | 10 | ||||||
产品、软件、课件等 | 技术转让 | 30 | |||||
开发转让 | 20 | ||||||
一般性研制 | 10 |
五、文化活动(含美育)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 | 参与情况 | 学时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参加文化 活动及 文艺演出 |
国家级 | 演职人员 | 50 | 校团委 | —— | 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 |
省部级 | 演职人员 | 40 | |||||
校、市级 | 演职人员 | 20 | 活动签到 | ||||
观众 | 5 | ||||||
院级 | 演职人员 | 10 | 各学院分团委 | —— | 活动签到 | ||
观众 | 5 | ||||||
参加文体 艺术竞赛 |
国家级 | 特等、一 二三等奖 |
60 | 校团委 | —— | 提交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网络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40 | ||||||
省部级 | 特等、一 二三等奖 |
40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30 | ||||||
校、市级 | 一等奖 和特等奖 |
30 | |||||
二等奖 | 25 | ||||||
三等奖 | 20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5 | ||||||
参与奖 | 10 | ||||||
院级 | 一等奖 和特等奖 |
25 | |||||
二等奖 | 20 | ||||||
三等奖 | 15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0 | ||||||
参与奖 | 5 |
六、技能培训
项目类别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学时 | 认定部门 | 对接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资格考试 | 英语 | 六级 | 40 | 各学院分团委 | —— | 网络上传成绩单照片,并提交证书复印件 | 其他语种参考英语等级予以认定 |
四级 | 30 | ||||||
计算机 | 四级 | 50 | |||||
三级 | 40 | ||||||
二级 | 30 | ||||||
普通话 | 一级甲等 | 60 | |||||
一级乙等 | 50 | ||||||
二级甲等 | 40 | ||||||
二级乙等 | 30 | ||||||
职业资格 证书考试 |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 | 高级 | 40 | 校团委 | 继续教育学院 | 不同种类资格证书可累计加分 | |
中级 | 30 | ||||||
初级 | 20 | ||||||
国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 高级 | 30 | |||||
中级 | 20 | ||||||
初级 | 10 | ||||||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 获职业资格证书 | 60 | |||||
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其他培训项目 | 获取相应证书 | 30 | 继续教育学院 | ||||
参与其他项目 | 20 | 相关证明材料 |
组织建设机制
一、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
在校生共15605人,其中团员12803人。校级团委单独设置,配备校团委书记1名,校团委专职工作人员2名,挂职1名,兼职2名(不含学生团干部)。设置学院团委8个,每个学院配备专职团委书记1名。学生团支部共454个,每个团支部通过支部大会选举产生1名团支部书记、1名团支部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和1名宣传委员等。
二、校级学生组织情况
皖江工学院团委下设八大校级学生组织,分别为:皖江工学院学生会、皖江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皖江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皖江工学院团委组织部、皖江工学院青年新传媒中心、皖江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皖江工学院大学生心理委员会、皖江工学院学风督察委员会。
保障支持机制
校团委共有专职工作人员3个,挂职工作人员1个,兼职工作人员3个。
附校级团委干部名册:
姓名 | 部门 | 职务及分工 | 政治 面貌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尚贤燕 | 校团委 | 校团委书记 | 中共党员 | 是 |
周其松 | 校团委 | 校团委副书记 | 中共党员 | 否 |
王秋玉 | 校团委 |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 | 中共党员 | 否 |
程志鹏 | 校团委 | 校团委挂职副书记 | 中共党员 | 否 |
翟云霞 | 校团委 | 科员; 分管办公室、组织、实践、学生会 |
中共党员 | 是 |
龚澎甦 | 校团委 | 科员; 分管宣传、社团管理及志愿服务指导 |
中共 预备党员 |
是 |
2021年按在校生人均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
- 上一条皖江工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2021-11-30 17:13:16
- 下一条2021年安徽省“‘十佳' ‘百优'大学生”拟推荐人选公示2021-11-30 17: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