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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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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16号--关于开展皖江工学院2020-2021年度 “皖工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4-14 17:23:29  2200

  各单位:

  皖江工学院2020-2021年度“皖工之星”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充分发掘校园中闪耀的优秀之星,选树一批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激励、引导我校学生不忘初心、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展现个人特色及其自身的闪光点,强化优秀青年学生的影响和模范作用。同时,学校将通过发挥“皖工之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加强五育人工作的落实,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和传承,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皖江工学院校团委

  承办单位:各学院分团委

  活动时间:2021年4月11日-4月20日

  选树对象:在校大学生

  四、活动流程:

  活动初期(4月13日前):各学院以分团委为评选单位,成立评选小组委员会,校院两级广泛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宣传皖工之星评选活动。该项工作通过学生工作会议、辅导员例会向院、班下发通知,宣传本次活动的宗旨、工作安排、活动性质,并要求各班以班会形式进行推选。

  活动中期(4月15日前):各学院将班级上报的推荐表及材料汇总并进行审核,在学院里进行公开征选,形式不限,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评选小组委员会要指定本院联系人。

  活动后期(4月20日前):各学院统计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校团委进行复审,并向全校推广各学院的“皖工之星”。校团委进行推广宣传期间,利用网络及电话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共同监督,监督电话0555-5221261。经过校团委审核评定后的“皖工之星”将进行表彰,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校内进行为期4个月以上的宣传。

  评选标准:

  “皖工之星”共设道德示范之星、学风创优之星、科技创新之星、社会实践之星、志愿服务之星、自主创业之星、自强奋斗之星、生态保护之星、文艺创作之星、体育锻炼之星共十项内容,每项、每学院评选1人。皖江工学院校团委主办,请各学院分团委负责牵头选树活动候选人推选报送工作。

  四、选树标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

  1.道德示范模块注重大学生道德榜样的树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洪抗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学风创优模块注重大学生对学业问题的勤加思考和刻苦钻研,能始终传承和发扬优良的学风,并在自身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带动身边同学主动学习。

  3.科技创新模块注重学生发明、创造且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社会实践模块注重大学生深度参与校外社会性活动,切实担当大学生社会责任,获得社会认可,特别是在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防汛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5.志愿服务模块注重展现大学生志愿风采,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且有效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有效运行。

  6.自主创业模块注重大学生具备良好的创业意识、丰富的创业知识和优良的创业精神等,做到以创业带动就业,或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7.自强奋斗模块注重在逆境中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品性之美,塑造顽强奋斗的品质,锤炼坚韧不拔的意志,具备感召力。

  8.生态保护模块注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助力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道路。

  9.文艺创作模块注重发挥丰富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塑造艺术形象,形成可供欣赏的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

  10.体育锻炼模块注重大学生参加各种体育运动,运用各种体育手段,增进体质健康,丰富文化生活,传承体育精神,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五、选树办法

4

1. 推报2020-2021年度“皖工之星”候选人。各学院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学院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选树评议工作。各学院要对“拟推报人员”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推荐的候选人不得超过5人,每类只可推报1人,推荐材料需于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其中推荐登记表、推荐情况汇总表需要发送WORD版本。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皖工之星”推荐登记表;(2)“皖工之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以上材料都只需提供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044556908@qq.com,

  2.活动评审组将评出2020-2021年“皖工之星”人选,表彰及颁发证书。

  六、选树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把立德树人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 严格考核把关。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宁缺毋滥,认真履行程序、填报材料,扎实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3. 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候选人事迹,加强媒体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皖工之星”的美誉度,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皖工之星”推荐登记表

  2.“皖工之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1

“皖工之星”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民族   推荐类别  
院(系)、年级、专业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事迹
(2000字以内,可另附)
 
辅导员意见 学院分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学院党总支意见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注:推荐类别为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的其中1项。

  附件2

“皖工之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院(系)年级专业 推荐类别
1            
2            
3            
4            
5            
6            
7            
8            

  注:推荐类别为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的其中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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