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35号--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皖江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皖江工学院各选举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皖江工学院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省学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49人,列席代表若干。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人数不少于所联系学生的1%,覆盖各学院、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比例不少于60%,同时兼顾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
根据学生比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见附件1)。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皖江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未受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代表产生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20%的要求,提出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建议名单(见附件2),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后连同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一并报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未达到“不少于应选名额1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团组织和筹委会补报,筹委会将根据情况批复。
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并将筹备情况报告单(见附件3 )报筹委会。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后,于2020年10月21日向筹委会呈报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的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见附件4)级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5)。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各学院)
选举单位 | 代表名额 | 备注 |
水利工程学院(含艺设) | 25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6人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3人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24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5人 |
机械工程学院 | 19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2人 |
财经学院 | 20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3人 |
管理学院 | 28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7人 |
国际教育学院 | 3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2人 |
注:校学生会代表数不占学院代表名额。
附件2 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选举单位:(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龄 | 学院 | 年级专业班级 | 政治面貌 | 备注 |
注:1.少数民族同志在姓名下加括号注明,例如:张三。
(蒙)
2.“出生年月”栏格式,例如:20000101。
3.“年龄”栏中,应填写实际年龄(以2020年1月1日为界)。计算方法:1月1日之前出生的,其实际年龄为2020-出生年份;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出生的,其实际年龄为2020-出生年份-1。
4.本表复制有效。
附件3 “学代会”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
选举单位:(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
会议形式 | 参会人数 |
注:“会议形式”请选填“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
附件4 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
选举单位:(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龄)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职务 | 入团时间 | 入党时间 | 联系方式 |
附件5 关于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我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及选举筹备方案经批复后,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组织了代表选举工作。
我单位于2020年月日召开。会议因到代表名,因事因病缺席名,实到代表名,超过因到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共发选票张,收回选票张,无效票张。
我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
编号 | 姓名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编号 | 姓名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1 | 11 | ||||||||
2 | 12 | ||||||||
3 | 13 | ||||||||
4 | 14 | ||||||||
5 | 15 | ||||||||
6 | 16 | ||||||||
7 | 17 | ||||||||
8 | 18 | ||||||||
9 | 19 | ||||||||
10 | 20 |
根据我单位的代表名额及《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会议确认我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以姓氏笔画为序):
编号 | 姓名 | 编号 | 姓名 | 编号 | 姓名 | 编号 | 姓名 |
1 | 6 | 11 | 16 | ||||
2 | 7 | 12 | 17 | ||||
3 | 8 | 13 | 18 | ||||
4 | 9 | 14 | 19 | ||||
5 | 10 | 15 | 20 |
特此报告。
选举单位:
(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2020年月 日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2020年10月14日印发
- 上一条团34号--关于做好皖江工学院学生联合会 第二次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2020-11-03 12:21:30
- 下一条团38号--关于开展2020年“皖工十佳大学生” 选树工作的通知2020-11-03 1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