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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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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13号--关于开展“承继五四精神 勇担时代责任”纪念“五四”线上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2020-04-27 11:52:46  1978

  皖工团发〔2020〕13号

关于开展“承继五四精神 勇担时代责任”纪念“五四”线上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成立98周年,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筑强大精神支柱,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四个自信”,矢志投身新时代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特开展“承继五四精神 勇担时代责任”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承继五四精神 勇担时代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4日

三、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形式及要求

       线上主题团日活动内容可围绕:集体重温入团誓词;集体重温合唱团歌;优秀团员谈“我心目中的五四精神”;故事分享等内容展开。所有参与人员需佩戴团徽,可借助腾讯会议,EV录屏等软件辅助操作,将线上主题团日活动录制剪辑成10分钟左右的视频。

  视频具体要求:视频比例16:9;分辨率1920x1080;帧速率 25;视频格式 mp4;视频码率大于等于4Mbps;音频码率 128Kbps;编码(AVC/AAC);像素高宽比1 。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每单位参与团支部不得少于总团支部的30%。

五、活动参与方式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内视频作品于5月5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304455690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纪念五四主题团日活动视频”。各参与团支部需在PU平台上进行活动申请,完成视频录制并通过审核的团支部可获得0.5个PU学分。优秀作品将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上展示发布。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活动以支部为单位,要求各支部重视团日活动,明确活动目的,围绕相关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开展团日活动,注重活动的质量和普及面。要求各支部做好宣传工作,支部成员积极参与活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2.拓宽思路,重在创新。团日活动要体现鲜明的政治性,融入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

  3.用心策划,做好总结。各支部要做好主题团日活动方案,开展活动之后做好活动总结,注意保存好活动中的文字、图片、影像以及相关资料。

  联系人:马 擎

  电话:17755576029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2020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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